
招聘28人18个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就2025年桐城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25年桐城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8人。招聘计划等信息(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于2025年7月15日起同时在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anqing.gov.cn/index.html)、桐城市人民政府网(https://www.tongcheng.gov.cn/)、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tongcheng.gov.cn/pdy/tcsrlzyhshbzj/index.html)、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https://www.tongcheng.gov.cn/public/column/2000002251?type=4&action=list)等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人员,在职专升本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等学校的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岗位表中年龄条件“30周岁以下”为“1994年7月15日(含)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
(七)桐城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八)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应按照公告上的岗位和要求应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应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一)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
时间:即日起至7月25日下午5:00,逾期不予补报。
报考人员将需要提交材料的照片或扫描件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压缩文件以姓名+报考岗位代码的格式命名,电子档文件要清晰完整,证件照为近期正面免冠单色背景的JPG格式,能清晰反映本人特征。
WS101-WS105岗位报名邮箱:tcyy05566197009@163.com。
WS106-WS118岗位报名邮箱:1209559119@qq.com。
2.现场报名
时间:2025年7月21日-7月25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逾期不予补报。
WS101-WS105岗位现场报名地点:桐城市人民医院门诊三楼人力资源部(桐城市望溪路166号);
WS106-WS118岗位现场报名地点:桐城市中医医院人力资源科(桐城市同安路270号放射科二楼)。
(二)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2025年桐城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免冠半身2寸证件照3张;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硕士研究生须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6)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7)以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的考生须为专业型硕士,同时还须根据岗位表明确的研究方向,提供在校期间学生成绩表、学生证、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等能够证明研究方向的佐证材料。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桐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组织下,由招聘单位负责。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应聘人员须对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通过网络报名的考生,在确定考试资格前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交网络报名上传的所有扫描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考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2025年8月1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
资格复审地点:
WS101-WS105岗位:桐城市人民医院门诊三楼人力资源部(桐城市望溪路166号);
WS106-WS118岗位:桐城市中医医院人力资源科(桐城市同安路270号放射楼二楼)
五、统一考试
此次招聘工作不设开考比例。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同一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未超过5:1(含)的直接进入面试;超过5:1的则须增加笔试环节,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按5:1确定进入面试,最后一名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人数未达到招聘计划数的岗位,相应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25年8月2日下午3:00—5:00。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于2025年8月2日上午8:00—11:30凭本人身份证到资格复审处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视为自动放弃。
3.笔试内容:《医学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言语表达、逻辑思维、协调沟通、综合分析、应变创新等方面综合素质。面试时间为15分钟,满分为100分;面试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70分。
(三)考试成绩
根据有效招聘岗位数和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面试成绩相同,有笔试环节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其他情形的,以学历高者优先;若还不能区分,则加试予以确定。加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六、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及复检费用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在市卫健委统一组织下,由用人单位实施负责。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应聘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应聘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七、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桐城市人社局、桐城市卫健委、桐城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等网站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市医院、市中医医院将有关材料报送上级部门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之日起7天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并与用人单位正式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逾期其聘用资格不予保留。
对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而导致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有效递补一次。
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用人员为本科学历的,须在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2年内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若未能按期取得相应资格,则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新聘人员一律实行服务期制度,需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5年。
八、其他事宜
本《公告》由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桐城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负责解释。此次公开招聘相关政策及考务、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查询、查阅。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客观公正,由市纪检监察机关进行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政策、考务咨询电话:
0556-6136602(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教育科)
0556-6197009(桐城市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
0556-3570119(桐城市中医医院人力资源科)
0556-6136609(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监督举报电话:
0556-6120659(桐城市纪委监察委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组)
0556-6068129(桐城市纪委监察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