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2026年度市级事业单位统一公开
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云南省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调配工作暂行规定》《普洱市市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实施办法(试行)》等政策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度市级事业单位统一公开选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公开选调市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8名,具体岗位、人数及要求等详见《普洱市2026年度市级事业单位统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全市县(区)级及以下事业单位(含市属派出、派驻,不包括中央、省驻普)在编在岗、聘任在七级管理岗及以下或专业技术岗,或县(区)级及以下机关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担任乡科级正职及以下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经所属县(区)按干管权限审批同意报名的工作人员。被选调人员入职市级事业单位后,不再保留原岗位聘用等级及相关待遇,按选调单位实际重新进行岗位聘用和确定工资待遇。若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参加选调,报名即视为自愿放弃原身份及职务职级。
(二)资格条件
1.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3)年龄为35周岁以下,即:1990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年龄为38周岁以下,即:1987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年龄为40周岁以下,即:1985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特殊岗位因工作需要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即:1980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截至2026年10月31日,报名人员在县乡工作时间已满5年(含试用期),在同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2年以上,且在现工作单位工作1年以上。
(7)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8)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现任职务(职级、岗位等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学历学位及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应于报名前取得。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聘用约定服务期限事业人员,以及现聘用在岗属于约定服务期限范围的事业人员,约定服务期未满的。
(6)尚在试用期或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原不具有公务员身份、通过换届选举进入乡镇领导班子的人员,任期未满一届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应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所列回避情形。
三、报名方式和程序
(一)职位查询
公开选调职位及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职位表》,报名人员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通过普洱市人民政府网(https://www.puershi.gov.cn/)查询。
报名人员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职位表》公布的电话直接与公开选调单位联系。
(二)报名
采取报名人员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由本人申请并按照干管权限审批同意后报名,也可征得本人同意后由组织推荐报名。每人限报1个选调职位,多报无效;要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公开选调资格。报名步骤如下:
(1)组织推荐。报名人员登录普洱市人民政府网下载、填写并打印《普洱市2026年度市级事业单位统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推荐表》报所在单位、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盖章。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和县(区)组织人社部门要坚持组织推荐和公开择优相结合,充分考虑人选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工作实绩和一贯表现,对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以及政治素质不过硬、作风不扎实、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不专心工作的,不得推荐报名。
(2)提交报名申请。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26日09:00至10月30日18:00。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l/pebm),进行网上注册,设置个人密码,通过报名系统上传本人半年内一寸彩色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支持:jpg/jpeg格式,100KB以下,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如实填写详细信息,填报职位,并将身份证(正反两面)、学历学位证书、审核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电子文档(须制作为同一个PDF文档,5M以内)上传报名系统,提交公开选调单位审核。用户名和个人密码是查询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依据,请报名人员务必牢记。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公开选调单位负责,时间为2026年10月26日09:00至10月31日18:00,公开选调单位在收到报名人员上传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报名推荐表》后进行资格审查,并在资料上传成功后1日内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报名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报名推荐表》等相关材料的,公开选调单位不予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不得改报其他职位。报名期间(2026年10月26日09:00至10月30日18:00),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的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结果为“退回补充资料”的报名人员,应根据公开选调单位要求及时补充完善相关资料。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报名人员有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公开选调单位均可以取消其选调资格。
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岗位(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名人员在同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不满2年、在现工作单位工作不满1年,处于试用期或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的,终止其选调程序,不再作为选调人选。
(四)职位裁减及改报
各职位的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选调计划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职位,将对选调职位进行裁减或取消,并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普洱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职位裁减及取消情况。对被取消职位的报名人员允许改报其他职位,报名人员于2026年11月4日09:00至18:00登录报名系统完成网络报名,由公开选调单位予以资格审查。
(五)打印准考证
2026年11月16日09:00起,报名成功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和打印准考证时遇到相关技术问题,请拨打以下电话进行咨询:400—0201616(工作日09:00—12:00,13:00—18:00)。
四、考试
公开选调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重点测查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一)笔试
1.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6年11月21日(星期六)上午09:00—12:00,考点统一设在思茅区,时间、考场地点等详见准考证。笔试科目《综合能力测试(二)》,满分100分。报名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须与报名时一致)和准考证参加笔试。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且仅限于: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出具的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或带照片的户口/户籍证明。笔试开始15分钟后禁止入场,笔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用品由考生自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擦),考试地点等具体事项详见准考证。
2.成绩查询。报名人员可于2026年12月上旬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3.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作为面试人选。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普洱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及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名单。
(二)面试
1.发布面试公告。12月中下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通过普洱市人民政府网、普洱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面试公告,明确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并公布面试人员名单。
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按2:1比例末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未达到2:1的,按实际笔试合格人员确定面试人员。
2.资格复审。面试前,公开选调单位对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因复审不合格或自动弃权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并对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递补1批次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职位不再递补,按实际合格人员组织面试。凡有关材料不齐、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公开选调单位有权取消报名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由公开选调单位负责通知,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报名推荐表》原件1份。
(3)《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或《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复印件1份。
(4)《全国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组织已认定、本人已签字认可)。
(5)报考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
(6)公开选调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报名材料,复印件须在正面上方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经办人、复印日期”,并加盖公章,要求内容清晰、印章可辨。
3.面试组织。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统一测评面试人员综合能力,主要围绕综合分析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计划组织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进行评价。面试满分为100分,确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选调后续环节。
4.综合成绩计算及公布。报名人员的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按百分制计分,每门成绩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合成,具体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面试工作结束后2日内,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通过普洱市人民政府网、普洱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报名人员综合成绩。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和体检工作由公开选调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一)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本次公开选调采用等额考察的办法进行。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公开选调人数与考察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对象,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按照面试成绩高者进入,由选调单位核实认定。
(二)考察。公开选调单位派出2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和人岗相适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防止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级单位。
考察人员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1日内提出。若考察对象中出现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在同一岗位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1次,如该岗位已无符合条件考察人选,岗位自行取消。递补人员从参加面试且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中产生。
(三)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公开选调单位按照职工体检标准统一组织考察合格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健康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体检的时间、地点由公开选调单位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若出现通过考察人员自动弃权,在同一岗位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1次进行考察、体检,如该岗位已无符合条件体检人选,岗位自行取消。递补人员从参加面试且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中产生。
六、公示和调动
(一)决定人选。公开选调单位党组(党委)根据考察、体检情况和职位需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经公开选调单位党组(党委)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岗位可以空缺,由公开选调单位党组(党委)提出取消申请,并负责向完成考察、体检人员做好情况说明解释工作。
(二)公示。公开选调单位在本单位及拟选调调配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办理调配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程序办理调配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不再递补。对公开选调拟调配人员设置试用期,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拟选调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配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七、重要提示
(一)本次公开选调工作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和选调相关规定,违反工作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报名人员提交《报名推荐表》时,须核对联系电话(手机)是否真实、有效,以便公开选调单位在资格审查及后续工作中能及时联系本人。因无法与报名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三)严禁佩戴任何形式的智能眼镜进入考场,严禁将各类钟表、电子产品、通信工具和文字资料带至座位,凡发现一律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报名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本公告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职位设置、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公示、试用期管理等有关具体事项由公开选调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879—2129579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管理科0879—2134964
附件(请点击左下方“附件”中文件标题查看或下载):
1.普洱市2026年度市级事业单位统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2.普洱市2026年度市级事业单位统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
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0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