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3人1个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高技能人才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院背景
学院位于山东省昌邑市,北靠渤海,东临潍河,地处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潍坊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试验区等“五区”叠加的山东半岛和山东内陆联接的咽喉地带,济青高铁、潍莱高铁、潍烟高铁、济青高速、潍莱高速、荣乌高速从昌邑南北穿过,交通非常便利,产业经济发达,具备了立足潍坊、辐射全省、面向全国、放眼世界的地域优势。
昌邑历史悠久、人文荟萃。古称鄑邑、都昌,秦朝设县,宋朝定名,迄今已有2200多年的建县沿革史,1988年被国务院确定为沿海对外开放城市,1994年经国务院批准撤县设市。昌邑资源丰富、特色突出。海岸线长59.6公里,海域面积681.7平方公里,原盐、溴素年产量分别占全国的六分之一、四分之一,铁矿石、石油、天然气等资源蕴藏丰富,昌邑梭子蟹、昌邑大姜等特色物产丰饶,柳疃丝绸、古河毛笔等特色文化商品畅销国内外。
二、应聘条件和范围
(一)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符合招聘岗位表(附件1)要求的专业及其他条件;
5.所学专业或所从事专业工作与我院专业建设发展及教科研工作需要相符,业务能力水平高,能适应我院相关教学科研、管理工作。
(二)应聘范围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者,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年9月及以后出生)。
2.具有与应聘岗位相应的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者,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9年9月及以后出生),并具有以下条件之一:
(1)入选市(厅)级及以上人才工程(泰山学者、泰山产业领军人才、享受国家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鸢都产业领军人才、鸢都学者、潍坊有突出贡献专家)。
(2)本专业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获得者(前3位完成人),本专业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一等奖获得者(前3位完成人),本专业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二等奖获得者(首位完成人),本专业市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首位完成人)。
3.全国技术能手、全国名中医、齐鲁首席技师、省技术能手、省技术技能大师、省名中医药专家,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主要领办人、齐鲁技能大师特色工作站主要领办人,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者,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年9月及以后出生)。
(三)不得应聘的情形
昌邑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及控制总量人员;现役军人;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实施招聘。
(一)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10月8日下午16:00。
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由报名者将相关材料PDF扫描件发至邮箱wfhgzrsc@163.com,并电话确认(王老师:178620723090536-7323888);
报名材料:
1.经本人签字确认的《2025年潍坊市技师学院昌邑分院公开招聘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报名表》(附件2,含免冠彩色电子照)。
2.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相关材料。(1)学历、学位证书;(2)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应聘人员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自行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报告。
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鉴于设置专业要求时参考的专业目录未能完全涵盖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对于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中没有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国(境)外专业,考生在报名时需在备注栏中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并提供学习成绩单等证明材料,必要时可主动联系介绍有关情况,由学院综合认定是否符合应聘岗位所需专业要求。
4.符合岗位要求的职称证书、奖励证书、公布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安排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核,并反馈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将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
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通过初审的按要求于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与报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
聘请资深专家建立面试考官组,对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理论水平、专业能力、专业精神、科研素养、履职能力等面试打分。面试总分值为100分,最低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人员,不能进入体检考察范围。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的人员并及时反馈结果。
(四)体检考察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影响聘用问题的,不予聘用。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工资一律执行事业单位见习期工资标准,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根据聘用人员所具备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和学院设岗情况聘任到相应岗位等级,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最低服务期限5年(含试用期)。
四、激励政策
1.事业编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落实事业编制,办理聘用手续。
2.薪酬待遇。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按照当地人才引进政策享受相关待遇。
3.发展支持。对引进的人才组建专业团队,支持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工作。
4.聘用高层次人才管理和评价。高层次人才引进后,签订《高层次人才引进协议书》,基础研究在事业单位、项目创新在高校、成果转化在企业。
五、其他
此次招聘,由潍坊市技师学院昌邑分院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实施,并接受社会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公开招聘期间,相关信息、通知均在“昌邑市人民政府网站人社局专栏”(http://www.changyi.gov.cn/wzq/rsj/)发布。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以免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应聘。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应聘的,自行负责。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36—7323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