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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莲县洪凝街道2026年度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五莲县洪凝街道2026年度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招聘30人3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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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9/1 08:30-2026/9/3 17:30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加快推动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根据《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监督办法》(鲁人社规〔2024〕1号)、《日照市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监督办法》(日人社规〔2024〕1号)和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洪凝街道实际,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2026年度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城镇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允许将其他类型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登记失业的“二孩妈妈”纳入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

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和其他类型就业困难人员,是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登记失业16-24岁青年,是指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的16-24周岁相应人员。

登记失业“二孩妈妈”,是指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符合生育政策、抚养2个或2个以上未满18周岁子女的相应女性人员。

正常缴纳企业职工社保、公职人员、已享受退休待遇人员、乡镇(街道)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村(社区)集体经济补贴的村(社区)干部,以及公司法人、股东、理事、企业出资人、企业高管等不得纳入城乡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

公职人员或村(社区)干部亲属(本人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报名时,填写备案承诺书、如实说明亲属关系,经民主评议和信息公示无异议后,经洪凝街道研究通过并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后方可上岗,对未如实说明的、未按规定进行备案的一经发现按照申报材料虚假失实及时予以清退,并追回已发放的补贴资金。安置对象上岗后,亲属成为公职人员和村(社区)干部的,补充填写备案承诺书、如实说明亲属关系。


二、应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

(三)能够服从组织安排,工作认真负责,具备岗位需要的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无传染病和不良嗜好;

(五)符合招用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本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岗位名称、数量及职责

本次共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30个。

1.社区事务服务岗

(1)岗位数量:13

(2)岗位要求:具有沟通能力和基础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个人素质和责任意识,热衷于服务基层,能正常开展工作。身体健康,24小时电话通畅。

(3)岗位职责:负责日常基础事务办理,整理台账资料、信息录入,完成各类基础业务。服从所在单位的管理和安排,协助做好其他工作。

2.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和设施维护岗

(1)岗位数量:4

(2)岗位要求: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德,热衷于服务基层,有一定的群众基础,能正常开展工作。

(3)岗位职责:负责洪凝辖区内公益零工市场、就业驿站等就业失业登记与服务。协助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需求收集。归集企业用工信息,推动就业创业政策落实。完成公共就业服务相关的其他任务,如政策宣传、协助档案材料整理。做好村镇建设相关工作,做好安全巡查、督导整改等工作,服从所在单位的管理和安排,协助做好其他工作。

3.社区综合服务岗

(1)岗位数量:13

(2)岗位要求: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德,热衷于服务基层,有一定的群众基础,能正常开展工作。

(3)岗位职责:充分发挥城镇社区综合服务能力,协助维护城镇社区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营。为居民提供全方位的服务,确保服务质量,配合做好各项工作。


四、岗位招聘程序

本次岗位开发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岗位开发、发布公告、报名申请、民主评议、公开公示、县级审批、签订合同、岗前培训、安排上岗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申请

1.报名时间

2026年9月1日—2026年9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方式及地点

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到洪凝街道各社区报名。

3.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相关认定材料;残疾人需持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户籍在村民委员会的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公益性岗位报名申请表、公益性岗位报名承诺书(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

对申请报名公益性岗位的人员,洪凝街道根据报名申请审核情况,结合公益性岗位职责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党员、群众代表对本辖区通过初审的人员进行民主评议、面试等方式,公示3天后确定拟安置人员名单。

(三)岗位聘用

拟安置人员名单经洪凝街道审核通过后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拟安置人员与洪凝街道签订劳动合同,培训合格后上岗。


五、岗位待遇保障

城镇公益性岗位待遇保障实行政府补贴,包含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其中,岗位补贴标准按照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含社保个人承担部分),按月发放到本人社保卡账号。

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

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与就业困难人员从事普通、城镇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累计计算。

上级有关城乡公益性岗位政策变化时,按新政策执行。


六、退出管理

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退出机制,一旦退出将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并停止享受相关待遇。

(一)自然退出。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洪凝街道督促退出。

1.通过用人单位吸纳、自主创业等方式已实现稳定就业的;

2.自愿退出岗位的;

3.公益性岗位已满规定期限的;

4.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5.已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死亡的;

6.其他须退出岗位的情况。

(二)人员清退。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洪凝街道负责清退。

1.申报材料虚假失实的;

2.本人未提供相应劳动、他人顶替上岗的;

3.无故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

4.不服从岗位管理或违反岗位管理办法,造成不良影响的;

5.工作质量、标准达不到要求,经整改仍不到位的;

6.在岗期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其他不符合城乡公益性岗位条件的。


七、其他事宜

报名应聘人员应保证材料真实,如发现材料虚假失实,将取消报名资格;已经聘用的,将按照管理办法予以清退,并追回相关补贴。

本公告由洪凝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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