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青禾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山东-青岛市-事业单位-教师-2026-行政事业编-即墨区-青岛市青禾学校

青岛市青禾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青岛市青禾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招聘5人5个岗位

查看职位表
报名时间
2026/9/7 09:00-2026/9/11 16:00
笔试时间
2026/9/20 09:00-2026/9/20 11:00

青岛市青禾学校为2025年7月成立的专门矫治学校,是青岛市司法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学校位于即墨区。根据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将青岛市青禾学校2026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

根据青岛市青禾学校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名,其中数学教师岗位1名、语文教师岗位1名、英语教师岗位1名、音乐教师岗位1名、财务岗位1名。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职业资格等条件详见《青岛市青禾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见1)。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5年9月以后出生)2026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报考的,放宽到43周岁以下(1982年9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资格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职人员应聘,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其他资格证书,应于2026年9月7日以前取得。报名时尚未取得相关资格证书的,应聘人员报名时应作出2026年9月30日以前取得证书的承诺,并在聘用公示前提供相应证书。未如期取得,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至2026年9月。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方式进行。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9月7日9:00至2026年9月11日16:00。以招聘单位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网上报名期间,应聘人员需下载并填写《青岛市青禾学校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本人近期电子证件照、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教师资格证书、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扫描件。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需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在职人员报考的,需提供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岗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所有报名材料请以压缩文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qhxx77@126.com,邮件请按照“青禾学校+应聘岗位名称+姓名”格式命名,命名格式不清晰的,视为无效报名。请应聘人员务必在《2026年度青岛市青禾学校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备注”栏中注明本人电子邮箱,工作人员将于9月17日至9月18日统一发送《笔试准考证》,请注意查收。

因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应聘人员的申请材料、报名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本次招聘不收取考务费。个人报名期间,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6年9月7日至2026年9月12日

报名期间,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因不具备报名资格未通过初审的,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将电话告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提交材料不全的,工作人员应告知缺少的内容,退回应聘人员补充。

(三)招聘计划取消及岗位改报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情况,在青岛市司法局网站(http://qdsf.qingdao.gov.cn)公布。取消招聘计划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应聘人员本人申请,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内容主要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部分,满分为100分。为保证新招聘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时间:初定于2026年9月20日上午9:00至11:00,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记载为准。考试当天,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自带黑色钢笔或黑色签字笔。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报名时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以供核查留存。经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并在青岛市司法局网站公布。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发放面试通知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员1:3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在青岛市司法局网站公布。笔试合格人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本次应聘。

教师岗位面试采用说课+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财务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核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养。面试采用说课+答辩方式的,两项满分均为100分,分别按照70%、30%比例加权计算面试总成绩;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的,满分为100分。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40%和60%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结束当天在青岛市司法局网站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在青岛市司法局网站公布。招聘单位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工作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招聘单位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本次应聘。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在青岛市司法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放弃拟聘资格或者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可以从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规定

(一)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本公告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二)对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记入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档案。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记入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档案,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报考我市事业单位的资格。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青岛市司法局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本次招聘发布的公告、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六)招聘单位咨询电话:0532-58236860

监督电话:0532-81608765

请在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拨打以上电话。



职位表.xls
山东粉笔
山东粉笔微信号
认证官方微信号
其他分校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甘肃
广东
广西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上海
陕西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