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光学高等研究中心非事业编制人员招聘公告-山东-青岛市-派遣/临时/购买服务等-2026-劳务派遣-即墨区-山东大学光学高等研究中心

山东大学光学高等研究中心非事业编制人员招聘公告

山东大学光学高等研究中心非事业编制人员招聘公告

招聘1人1个岗位

查看职位表
报名时间
2026/8/14 -2026/8/15

因项目需要,经学校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非事业编制人员,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此次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的基本条件、待遇及招聘程序参照《山东大学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的基本条件、待遇及招聘程序》的有关规定执行(https://rsrc.sdu.edu.cn/rscx/info/1367/7445.htm)。


二、招聘岗位、职责及工作地点

(一)招聘岗位:项目助理1人;

(二)岗位职责:国际项目联络、协调工作以及项目组日常工作;

(三)工作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


三、岗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优良,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二)身心健康,遵规守纪,爱岗敬业,吃苦耐劳,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强;

(三)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第一学历须为普通本科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精通朝鲜语,有韩国留学经历者优先;

(六)具备较强的工作统筹、组织协调及沟通能力,熟练掌握常用办公软件,具备较强的数据处理能力和分析研究能力。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6年8月14日-8月15日。

2.报名材料

(1)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2)国内高校教育经历阶段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教育经历阶段须提供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相关资格证书、荣誉证书、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

(4)《山东大学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word文档(附件1);

(5)《山东大学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基本情况信息表》,word文档(附件2);

(6)《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字后扫描成PDF文件(附件3)。

3.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将(1)-(3)条所涉材料按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用本人姓名命名,同第(4)-(6)条所涉材料整理成一个压缩包,命名为“姓名+山东大学光学高等研究中心非事业编招聘”,发送至邮箱gxzx@sdu.edu.cn,邮件主题请填写“姓名+山东大学光学高等研究中心非事业编招聘”。

注:报名材料请如实填写、提供,如与实际情况不符,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者参加招聘资格。

(二)考试

招聘工作小组根据资格审核情况择优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并在山东大学光学高等研究中心网站公布,对不符合条件者不再逐一通知。

招聘工作小组根据有效报名情况组织考试,考试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与体检人员名单。

(三)考察与体检

考察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参加体检人员按指定的时间地点,根据《山东大学新聘教职工体检标准(试行)》体检。进入考察的应聘人员须交验相关申请材料原件。学校组织核实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弄虚作假、未提交原件或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参加招聘资格。对取消参加招聘资格或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按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或取消本次招聘。

(四)公示与聘用

通过考察和体检的拟聘人员将在山东大学光学高等研究中心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将与劳务派遣公司(山东齐鲁社会保障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山东大学工作。公示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公示人选如放弃资格,可从符合条件人员中依次根据成绩等额递补。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电子邮箱:gxzx@sdu.edu.cn


职位表.xls
山东粉笔
山东粉笔微信号
认证官方微信号
其他分校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甘肃
广东
广西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上海
陕西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