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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青岛通信网络保障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6年青岛通信网络保障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招聘4人3个岗位

查看职位表
报名时间
2026/8/10 09:00-2026/8/14 16:00
准考证打印
2026/8/19 09:00-2026/8/22 21:00
笔试时间
2026/8/22 09:00-2026/8/22 11:00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局属事业单位工作需要,山东省通信管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青岛通信网络保障中心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青岛通信网络保障中心,成立于2021年9月,为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20名,由山东省通信管理局管理,日常由青岛市通信管理局代管。主要职责为:根据授权承担相关基础网络安全风险防控、应急通信及其他重要通信保障工作,为协调推进通信网络胶东经济圈一体化提供技术支持;承担电信网络诈骗防范、工业互联网安全态势感知、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青岛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局等系统平台的建设运行维护、安全监测相关技术支撑工作。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包括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和七级及以下管理岗位各2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2026年青岛通信网络保障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应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80年8月以后出生);应聘七级及以下管理岗位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5年8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至2026年8月。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其他学历、学位证书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条件,取得时间均截止至2026年8月10日。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6年8月10日9:00—8月14日16:00

初审时间:2026年8月10日11:00—8月15日16:00

查询时间:2026年8月10日11:00—8月15日16:00

打印证件:2026年8月19日9:00—8月22日09:00

1.报名工作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网址:https://c.exam-sp.com/qdtxwlbzzx),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学习和工作(待业)经历须从高中阶段起填写至报名时止,不得间断。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有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资格初审

山东省通信管理局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对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可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截止后单位尚未初审或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3.岗位改报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取消和核减招聘计划情况,在山东省通信管理局官网公布。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注意关注相关公告,保持通讯畅通。

4.打印相关材料

报名成功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于资格复审和面试时使用。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1.笔试

笔试时间:2026年8月22日9:00—11:00

笔试科目为1科,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6年版,综合管理类,A类),并结合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进行确定。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考试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未达到相应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按照《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鲁人社字〔2022〕140号)办理。

2.资格复审

面试人选确定后,在山东省通信管理局官网公布。面试人选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未按规定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如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

资格复审材料:

(1)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身份证及复印件(正、反面);

(2)近期1寸正面免冠证件照2张;

(3)笔试准考证、《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本人签字)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4)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在验证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未获得国家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生,须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认证材料的承诺;

(5)与应聘岗位专业要求相符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6)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等有效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7)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的单位或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前提供;

(8)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即取消报考资格。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经资格复审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等事宜详见面试通知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仪容仪表、专业素养、分析判断、计划决策、逻辑思维、组织协调、学习创新、语言表达、应变控制等能力素质。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列为考察体检对象。

4.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若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对成绩相同者组织面试加试,按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考试总成绩及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名单在山东省通信管理局官网公布。

(三)考察体检

山东省通信管理局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分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向社会公布,并按招聘计划1:1等额组织。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并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合格的,确定为体检人选;考察不合格的,不列为体检人选。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山东省通信管理局官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放弃拟聘资格或者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可从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报青岛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咨询与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532-858111820532-83891928

监督电话:0531-81913902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本次公开招聘统一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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