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80人
为持续优化我区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师队伍质量,满足教育现代化发展对师资的迫切需求,2025年兰山区教育和体育局部分学校拟引进研究生学历优秀人才80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引进对象为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引进岗位的具体要求由引进单位根据岗位特点和单位实际制定,引进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二、引进条件
(一)引进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和所需的其他条件。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留学回国人员应聘须经国家教育部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6.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非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3月28日前取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
7.应聘人员引进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4年3月以后出生)。
8.兰山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不得应聘;其他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9.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10.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在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出具的具备同等学历、学位认定报告。
11.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12.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不符合引进情形
以下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