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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寄生虫病防治研究所2026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山东省寄生虫病防治研究所2026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招聘3人3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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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8/7 09:00-2026/8/13 17:00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寄生虫病防治研究所坐落于“孔孟之乡、运河之都”的济宁市,隶属于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目前为山东省唯一的集寄生虫病与消化系统疾病防治、科研、临床医疗、人才培养为一体的省属专业机构,出版发行《中国病原生物学杂志》;设有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消化病医院,收治患者已覆盖20余个省(市、自治区)以及韩国、印度等国家。

单位拥有在职职工235人,其中享受国务院津贴专家1人,泰山学者特聘专家1人、青年专家2人;博士后合作导师2人,硕士生导师14人,是全国首批具有硕士培养资格的单位。先后承担并完成国家级、省部级等科研课题450余项,荣获各级科技成果奖110余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一、二、三等奖5项;全国科学大会奖2项;主编及参编寄生虫病专著60余部,公开发表论文1100余篇。先后被授予“全国卫生先进集体”、“全国丝虫病防治先进集体”、“全国消除疟疾工作先进集体”、“省级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山东省寄生虫病防治研究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3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87年8月以后出生);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人事部网站、山东省寄生虫病防治研究所网站和山东省寄生虫病防治研究所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8月7日09:00-8月13日17:00

查询时间:2026年8月7日12:00-8月14日17:00

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登录山东省寄生虫病防治研究所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s://qzpta39.chinasyks.org.cn/cn_sdsjscbyjs/index.html#/index),选择相应岗位报名,并按要求注册,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单位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时间截止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网上报名提交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1寸近期免冠照片;

(2)国家承认的各阶段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学历和学位认证报告(学信网查询下载)、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普通高校2026年毕业生报考需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查询下载)及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所需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人员,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承诺后报名考试,并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本人书面承诺,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

(4)有本人签名的《山东省寄生虫病防治研究所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及《应聘事业单位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

(5)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提交毕业学校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

(6)其他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

2.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6年8月7日12:00-8月14日17:00

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网上初审工作,初审结果通过报名平台通知。应聘人员务必保证所提交电子材料的真实性。未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为不符合报名条件,不再提醒考生,审核时不予通过。不明事宜要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尽早咨询,以免错过报名时间。

(2)现场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将在山东省寄生虫病防治研究所官方网站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不再单独通知。现场资格审查不符合岗位资格要求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组织。

1.笔试

笔试为综合类考试,考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总分为100分,考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笔试结束后在山东省寄生虫病防治研究所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山东省寄生虫病防治研究所网站公布为准,不再通知本人,请及时关注网站通知。参加笔试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以招聘岗位为单位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等。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

面试时间、地点等以山东省寄生虫病防治研究所官方网站公布为准,不再通知本人,请及时关注网站通知。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单位组织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存在问题且经调查不能查清落实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人事部网站和山东省寄生虫病防治研究所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无异议的,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37-2353256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4:00-17:00

监督电话:0537-2313195

招聘系统技术咨询电话:15698009761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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