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济宁太白湖新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山东-济宁市-社区工作者-2026-体制内直签非编-济宁太白湖新区社区工作者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济宁太白湖新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

2026年济宁太白湖新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

招聘20人1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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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8/10 09:00-2026/8/12 16:00
缴费时间
2026/8/10 11:00-2026/8/14 16:00
准考证打印
2026/8/20 09:00-2026/8/22 21:00
笔试时间
2026/8/22 -2026/8/22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增强基层工作力量,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4〕33号)、中共山东省委社会工作部等6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鲁社发〔2025〕33号)和省市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岗位名称:社区专职工作者

2.招聘人数:20人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报考人员本人具有济宁太白湖新区户籍(户籍迁入时间截止到2026年7月31日)。

2.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专业不限。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3.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90年8月1日以后出生)。

4.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作风正派,思想政治素质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态度坚决,具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

5.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6.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7.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

8.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9.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人员。

2.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3.受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录(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招录(聘)的人员。

6.夏季衣物无遮盖处(包括但不限于面部、脖颈、双肘及双膝以下部位)有纹身的。

7.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8.现役军人。

9.曾参与组织或煽动群众集体上访或非正常上访被定为骨干成员影响社会稳定的人员,信奉邪教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程序与资格审查

(一)个人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10日9:00—8月12日16:00

2.查询时间:2026年8月10日11:00—8月13日16:00

报名网站:济宁太白湖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bhdjq.jining.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包括: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索引页、本人页)、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验证期内,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获取)、海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等。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6年8月12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6年8月10日11:00—8月13日16:00

招聘单位指派专人负责网上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反馈初审结果,应聘人员注意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6年8月10日11:00—8月14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人员应于2026年8月20日9:00—8月22日9: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2026年济宁太白湖新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笔试准考证》《2026年济宁太白湖新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以备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应聘人员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

报名结束后,如最终缴费确认人数达不到招聘人数的3倍,按照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公告将在报名官方网站发布。

(四)资格复审

面试人选资格审查时间、地点以报名官方网站发布为准。

面试人选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应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将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现场资格审查需携带以下资料:

1.《2026年济宁太白湖新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登记表》《2026年济宁太白湖新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笔试准考证》和《诚信承诺书》(考生本人签名、摁手印)。

2.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反正面在一张A4纸上)。

3.户籍证明(户口簿首页,户口簿索引页,户口簿个人页)原件和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5.与报名系统上传的同底版2寸彩色白底免冠照片4张(严禁修图)。

6.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在职人员报名的,须提交有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见附件)。

8.委托培养、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与签约单位的解除协议或签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9.其他证明材料。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26年8月22日

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考试科目为一科,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社会工作相关知识等,满分100分。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二)面试

1.面试以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70分,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2.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3.进入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通过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打印《面试通知书》。

(三)加分情形

对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人员的总成绩进行加分,具体加分如下: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初级者加0.5分,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中级者加1分,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高级者加1.5分。持有两个及以上等级资格证书的人员,取最高项进行加分,不累计加分。以上资格需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

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须在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交《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或材料不齐全、不准确的,不予加分。

(四)总成绩计算及公示

笔试、面试成绩以百分制分别按50%、50%的比例,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再加上加分成绩,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如出现总成绩相同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

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拟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报名官方网站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并对是否符合应聘岗位条件、提交的相关信息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参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

体检应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街道(乡镇)与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根据社区需要统一安排工作岗位,不服从岗位安排的不予聘用。合同聘期五年(含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合同到期后,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聘。合同期内不服从用人单位管理、违反相关规定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七、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中共济宁市委组织部、济宁市民政局、济宁市财政局、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济宁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济民发〔2019〕37号)规定及单位内部分配办法落实,如遇政策文件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八、其他

1.此次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公告、公示将从济宁太白湖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bhdjq.jining.gov.cn)公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相关信息,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填报信息务必真实有效,经审核不合格的、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本次发布的简章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咨询电话:0537-2900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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