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女子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山东-济南市-事业单位-高校-2026-备案员额制-山东女子学院

山东女子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山东女子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招聘1人1个岗位

查看职位表
报名时间
2026/10/26 09:00-2026/10/30 16:00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女子学院是山东省属综合类公办本科院校,坐落在山东省省会、泉城济南,是全国3所女子普通本科高校之一、山东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支持单位、山东省“智慧教育示范校”,2024年入选山东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学校2023年-2025年连续三年在省属本科高校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中获评“优秀”等次。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6300余人。专任教师近1000人,拥有国家级重点人才工程人才、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教育部高校教指委委员、山东省泰山学者青年专家等高层次人才36人次。现有省级优秀教学团队3个,山东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3个、山东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示范性基层教学组织2个。获批山东省高等学校优势学科人才团队1个、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立项团队12个。

学校坚持“坤德含弘、至善尚美”的校训,弘扬“团结进取、求实创新”的校风、“勤学慎思、求真敏行”的学风,秉承“坚守目标、艰苦奋斗、坚韧不拔、追求卓越、众志成城、直抵彼岸”的新时代女院精神,围绕“十五五”事业发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朝着中国特色、质量一流的百年女子大学战略愿景不懈奋斗!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1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初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1985年10月以后出生);

5.应聘人员应已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和学位证,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7.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山东女子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公开招聘后续所有通知均通过山东女子学院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s://rsc.sdwu.edu.cn/index.htm)“通知公告”发布,应聘人员须及时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自负。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10月26日9:00—10月30日16:00

查询时间:2026年10月26日11:00—10月30日17:00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岗位需求的应聘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应聘材料,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邮箱sdwuzp@sdwu.edu.cn,邮件标题格式为:“应聘岗位名称+姓名+学位+专业名称(以毕业证书或海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如:“教师1+**+学士/硕士+****”。未按要求提交的报名信息为无效。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资格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和相应证明材料。2026年10月30日16:00报名结束后,学校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因个人报名信息或相关证明材料不完整而未通过审核的,后果自负。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材料包括:

(1)有效期内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上传)。

(2)提交《山东女子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4),及所填信息的佐证支撑材料。

(3)请提交有本人签名《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

(4)应聘岗位所需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聘,必须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国家运动健将及以上等级称号证书。

(6)在职人员应聘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附件3)。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应聘人员,本人出具承诺书并签字确认后,可在考察体检前提供。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6年10月26日11:00—10月30日17:00

学校指定专人负责考生资格初审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论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回复。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条件或缺少报名材料的,初审不予通过。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名信息及相关佐证材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3.现场资格审查

在考试前,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和通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发放面试通知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招聘高技能人才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按实有报名合格人数组织考试。面试分为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两个环节。

1.试讲

根据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试讲主要测试业务知识、语言表达、职业素养等能力。

2.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

面试结束后,按照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各占50%合并成面试成绩,面试总分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试讲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当场公布试讲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四)考察和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走访调查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存在问题且经调查不能查清落实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须提供本人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1张。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女子学院人力资源处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调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并办理相关手续。学校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为我校总量控制内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按照国家、省市和学校的相关标准执行。


六、联系方式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30-17:00

人力资源处联系方式:0531-86526068

监督电话:0531-86526099


七、其他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职位表.xls
山东粉笔
山东粉笔微信号
认证官方微信号
其他分校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甘肃
广东
广西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上海
陕西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