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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职业病医院(山东省职业病医院)2026年度公开招聘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职业病医院(山东省职业病医院)2026年度公开招聘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招聘1人1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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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8/18 -2026/8/26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职业病医院(山东省职业病医院)隶属于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是全国首家三级甲等职业病专科医院。2004年7月合并组建山东省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研究院后,将原省劳研所的职业病医院与省石化所的山东石化医院同时并入省职防院职业病临床部分。2004年9月和12月,先后经省卫生厅、医科院批准,省职防院同时加挂“山东省职业病医院”和“山东省医学科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牌子,承担职业病临床医疗任务。2019年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成立后,为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职业病医院(山东省职业病医院)。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职业病医院(山东省职业病医院)是目前我省唯一的省级职业病医疗、防治机构,所属学科卫生毒理学、职业卫生学、职业病学、尘肺病学、化学中毒学陆续获得山东省医药卫生重点学科、山东省医药卫生重点实验室、山东省医科院特色专科等称号,在全省处于技术“龙头”地位。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职业病医院(山东省职业病医院)是山东省社会保障厅工伤与职业病伤残能力鉴定定点医疗机构、省民政厅复退军人伤残能力医学鉴定定点医疗机构、省直医保、济南市城镇职工、济南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同时也是中国煤矿尘肺病防治基金会定点医院和科研基地。主要承担职业病诊断、治疗与康复、科研与临床教学工作,并负责全省职业病疑难病例会诊、救治等。承担全省现场医学处理、中毒毒物检测、中毒病人医疗救治、中毒病例报告、中毒信息咨询等工作,开展辖区内突发中毒事件现场卫生应急处理工作,承担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的突发中毒事件卫生应急处置技术指导和培训,开展中毒事件中相关样本的检测、病人的诊断和救治工作,开展中毒信息咨询工作,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中毒卫生应急其他工作。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80年8月以后出生);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人事部网站(https://personnel.sdfmu.edu.cn/)和山东省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研究院网站(https://sdzfy.sdfm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将报名材料以附件形式发送至sdszfyrsk@163.com,邮件主题栏为“公开招聘-姓名-应聘岗位名称-应聘专业”,如:公开招聘-王某-放射科-临床医学专业。

报名时间:2026年8月18日至2026年8月26日。逾期不再接受材料。

报名材料包括:

(1)身份证扫描件;

(2)有本人签名的《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职业病医院(山东省职业病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电子版及扫描件;

(3)国家承认的各教育阶段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学历和学位认证报告(学信网、学位网查询下载)、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供有用人权限单位或人事部门出具的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本人提供承诺书,可在考察体检前提供,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5)其它证明个人业务水平、业绩材料的扫描件;

(6)本人签字确认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采取面谈交流及专业测试等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水平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根据成绩最终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我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取消资格。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人事部网站和山东省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研究院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职业病医院(山东省职业病医院)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职业病医院(山东省职业病医院)提出聘用意见,报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工作日8:00-11:30,13:30-17:00)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531-82629201

电子邮箱:sdszfyrsk@163.com

监督电话:0531-82595680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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