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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直属单位2027年度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公告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直属单位2027年度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公告

招聘282人245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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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10/23 -2026/11/5 17:0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直属单位决定面向2027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2027年应届毕业生282名,招聘岗位信息见《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直属单位2027年度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岗位信息表》(在京单位、京外单位)(附件1、2)。招聘单位有关情况,可登录www.forestry.gov.cn查询。


二、招聘范围

(一)2027年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硕士及以下考生应于2027年8月31日前取得与最高学历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博士考生取得与最高学历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时间可放宽至2027年12月31日前。

(二)2025年、2026年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内高校毕业生。

(三)经国家认可的国(境)外留学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能够证明本人留学身份和经历的相关材料;留学回国和毕业时间均在2026年1月1日之后,并应于2027年8月31日前完成学历学位认证。

凡在入学前签订了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协议的定向生、委培生,以及在校期间或2025年、2026年两年择业期内有社保缴存记录的毕业生,不在本次招聘范围内。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年龄一般不超过38周岁(1987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学历专业条件

1.招聘岗位的学历要求,为考生所获得的最高学历(应届毕业生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

2.招聘岗位所需专业,为考生最高学历所对应的专业,专业名称及代码参考教育部公布的最新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6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如考生所学专业不在上述专业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类似,考生可电话咨询,招聘单位将根据考生所学课程与岗位所要求专业的匹配度,研究确定并答复考生能否报考。

(三)落户条件

1.在国内院校就读的京外生源,报考在京单位岗位,必须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理进京落户政策规定的条件(京内生源指已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报考人员,不含北京高校学生集体户口);

2.非北京户籍留学回国人员,报考在京单位岗位,必须符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进京落户政策规定的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以往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还在影响期内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情形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确定。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10月23日至11月5日17:00。

2.报名方式: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直属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国家林草局公开招聘平台”)注册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3.报名网址:gkzp.forestry.gov.cn/LYJBM/xxfw/portal/index.jsp(“国家林草局公开招聘平台”)。

4.报考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各单位标注“不参加公共笔试”招聘岗位的考生,通过“国家林草局公开招聘平台”填写报名信息时,还需上传以下材料:

(1)填写《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专业技术岗位公开招聘报名表(博士研究生专用)》(附件3),考生本人签字后,以PDF格式作为独立附件上传。

(2)《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专业技术岗位公开招聘报名表(博士研究生专用)》中“学术成果情况”、“主持(参加)项目情况”和“主要奖惩情况”,均需以PDF格式上传相应证明材料(论文需提供封面、目录和全文)。

(3)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可能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通过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人员可选择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重新报名。

报名截止时,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须达到5:1,达不到该比例的,由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是否按照该岗位实际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招聘或取消招聘。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者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将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国家林草局公开招聘平台”进行公告。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后,该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将在“国家林草局公开招聘平台”公布,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会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三)公共笔试确认

公共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安排将在“国家林草局公开招聘平台”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须登录该平台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公共笔试确认,待考场分配完成后,下载打印准考证。未按时间要求完成公共笔试确认的,视为放弃公共笔试资格。学历学位条件限定为博士研究生的部分专业技术岗位,应聘人员不参加公共笔试(具体岗位见附件1、2),无需进行公共笔试确认,直接进入复试。

(四)考试

考试一般包括公共笔试和复试。公共笔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不参加公共笔试的岗位,在复试阶段均设置专业笔试。

1.公共笔试

公共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安排另行通知,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统一组织。

公共笔试总分100分,公共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参加公共笔试的应聘人员须成绩合格才可进入复试。根据公共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5:1的比例确定复试人选,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复试;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行复试。所有考生公共笔试成绩均低于60分时,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复试

复试时间、地点及有关安排另行通知,具体以各招聘单位公告为准。如有考生放弃复试资格,则从该考生报考岗位公共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按照公共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放弃复试资格人员需提供自愿放弃声明。递补人员不再另行发布公告,将通过电话联系确认是否参加复试。

复试主要测试综合能力、专业素养、表达能力、心理素质等,一般采用面试方式,各招聘单位根据岗位特点增设专业笔试或学术成果评价。

需要参加公共笔试的招聘岗位,公共笔试和复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复试如采取专业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则公共笔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40%、30%、3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各单位标注“不参加公共笔试”的招聘岗位,只进行复试,复试包括学术成果评价、专业笔试和面试,复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学术成果评价由招聘单位考核组依据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制定的《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博士研究生学术成果评分表》,对照应聘人员在报名阶段上传的学术成果证明材料,进行量化评分,无需考生到现场参与。学术成果评价成绩满分40分。专业笔试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通知。专业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根据学术成果评价和专业笔试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学术成果评价成绩+专业笔试成绩×30%),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人选不足5:1的岗位,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相关岗位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学术成果评价成绩+专业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

除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各单位外,标注“不参加公共笔试”的博士研究生招聘岗位,复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复试采取专业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专业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40%、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人选和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并向社会公布。体检和考察人选,其复试阶段的专业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不能低于60分。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招聘单位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集中组织。未经招聘单位同意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对体检合格的,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根据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要求开展考察工作。考察将统筹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同本人面谈等方式,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健康、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因报考人员主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岗位候选人空缺,由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是否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并向社会公布。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总成绩、体检、考察情况,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国家林草局公开招聘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相关事业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企业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注意事项

(一)报名提交的信息应当详细、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二)考生报名后,请及时关注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查结果,了解公共笔试、复试、体检、考察等后续有关安排。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2;报名系统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10-63203759;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人事司联系电话:010-84239741、84238754。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人事司

2026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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