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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山东省海洋化工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6年山东省海洋化工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招聘1人1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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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11/6 09:00-2026/11/12 16:00

(受潍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发布)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6年山东省海洋化工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海洋化工科学研究院是目前国内唯一专业从事海(卤)水综合研究的新型研发机构,为潍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管理。现拥有山东省海水综合利用重点实验室、山东省荷电高分子膜材料重点实验室、溴系列特种功能材料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等六处省级科研平台,具有较高的科研开发、分析检测及成果转化水平,形成了海卤水综合利用、均相离子膜制备与应用、海洋精细化学品制备与应用、海洋防污防腐材料制备与应用等在国内外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研发方向。特别是在均相荷电膜材料合成与应用、溴素高效提取及定位定量溴化技术等方面,形成了全球领先的技术优势和专业特色。建院以来,共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各类科技计划项目180余项,取得科技成果130余项,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30余项,80%以上科技成果实现产业化转化。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应聘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5年11月6日及以后出生);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国内、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6年高校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且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的非2026年高校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6年11月6日。


三、招聘岗位

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详见《2026年山东省海洋化工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6年11月6日9:00—11月12日16:00

(二)报名要求

报名方式:采用线上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将提交的相关材料按照下列顺序制作成一个PDF文档,并以“应聘岗位+姓名+专业+学历+学位+联系电话”格式命名以下文件和报名邮件标题,如“项目负责人+王某某+化学工程+研究生+硕士+联系电话”,并发送到hkyrzb@163.com(请勿使用压缩包)。

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包括:

1.本人签字的《2026年山东省海洋化工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须附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纯色背景、面部清晰可辨);

2.《2026年山东省海洋化工科学研究院报名汇总表》(附件3);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4.本科及以上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专升本的需一并提供专科毕业证);

5.留学回国人员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工作经历证明(附件4);

8.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用人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出具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体检时提供;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附件5)

9.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与报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已聘任的予以解聘。其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五、考试和资格复审

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不设开考比例,以面谈交流方式进行,免笔试。面谈交流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职业道德和行为表现等方面。为保证新进人员素质,面谈交流设合格分数线75分,低于75分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结果在本场面谈交流结束后现场向应聘人员宣布。面谈交流成绩即为总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进入面试范围人选,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发生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资格复审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成绩通过潍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公布,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六、考察和体检

招聘单位负责组织考察、体检,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专业技能、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再次审核。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应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形成书面考察意见。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潍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时间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有关说明

招聘相关信息通过潍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http://jxw.weifang.gov.cn/)公开。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应聘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程序的,责任自负。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公告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潍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6-5331711

监督电话:0536-8200378

请在工作时间拨打以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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