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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医学院基础医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中高级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公告

滨州医学院基础医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中高级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公告

招聘5人5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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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07/29-2026/12/30

一、学院简介

山东医药大学基础医学院前身为始建于1971年10月的青岛医学院医教部,1987年4月设立为滨州医学院医学专业一系,1996年7月改称滨州医学院基础教学部,2004年8月改称滨州医学院基础医学系,2006年10月改称滨州医学院基础学院,2014年6月更名为滨州医学院基础医学院。

发展思路学院在学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教学中心、科研重点、人才兴院、质量立院、成果强院”的发展思路,深化改革,守正创新,强化党建引领,以高质量党建赋能学院高质量发展,积极开创党建和业务发展双融双促新局面。

机构设置学院是承担学校各专业基础医学课程教学、科学研究、研究生培养及学科建设的二级学院,下设办公室、教学工作办公室、科学技术工作办公室、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团委等5个职能科室,物理学教研室、人体解剖学教研室、组织学与胚胎学教研室、生理学教研室、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教研室、病原生物学教研室、免疫学教研室、病理学教研室、病理生理学教研室、医学概论教研室、药理学教研室、医学遗传学与细胞生物学教研室等12个教研室,基础医学实验教学中心(设物理学实验室、人体解剖学实验室、形态学实验室、机能学实验室、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实验室、病原生物学与免疫学实验室、医学遗传学与细胞生物学实验室等7个教学实验室)1个。

师资队伍学院现有教职工176人,其中专任教师141人,教授职称29人,副教授职称60人,博士117人,博士占比82.98%;全国优秀教师2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3人,享受国务院特贴专家3人;“泰山学者”特聘教授3人,“泰山学者”青年专家2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人,山东省优秀科技工作者1人,山东省优秀教师3人,省级教学名师6人;山东省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1个,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创新团队14个,山东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1人,山东省三八红旗手3人,第二党支部获批山东省第三批新时代高校党建工作样板党支部。

教育教学学院承担全校33个本科专业方向的基础医学课程教学任务。近五年,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6门,山东省一流本科课程12门,山东省课程思政示范课程5门,山东省双语教学示范课程1门,山东省智慧课程1门;获全国优秀教材奖1项,山东省普通高等教育一流本科教材3部,省部级教学成果奖6项,省部级教学改革项目立项15项;1人获第五届全国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二等奖,1人获第二届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二等奖,1人获第三届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二等奖,省级教学竞赛获奖36人次。学院拥有基础医学省级实验教学中心1个、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1个。

科学研究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学院凝练形成肿瘤发生机制与干预、代谢性疾病发生机制与干预研究、组织损伤修复与再生医学、病原生物感染致病机制及精准诊断、神经精神疾病基础研究等五大具有鲜明特色的研究方向,开展有组织的科学研究、创新性科学研究和转化医学研究。近5年,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7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原创探索计划项目1项)、省部级课题75项,纵向科研经费5000余万元;荣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11项,省高校优秀科研成果奖5项;发表SCI论文417篇,中科院1区论文41篇,2区论文151篇,在Nature、Naturecommunications、Cancerresearch、Haematologica、Cellreports等权威杂志连续发表高水平文章;授权专利25项。注重学术交流,学院先后承办国家级、省级学术会议5场,举办学术年会5期等。

学科建设学院拥有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个,二级学科授权点7个,基础医学顺利通过教育部硕士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连续多年保持在“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名”前50%,支撑临床医学ESI排名进入前2.256‰、药理学与毒理学ESI排名进入前4.63‰、生物学与生物化学和神经科学与行为学ESI排名进入前1%。学院拥有3个省级重点学科,1个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1个山东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1个山东省高等学校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协同创新中心,1个山东省高等学校特色实验室,1个山东省高等学校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5个厅局级重点实验室等。

人才培养学院始终坚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现有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136名,已毕业博士研究生5名(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305名,博士升学率达30%。22人获省级荣誉称号,42人获国家、校长奖学金。研究生培养质量得到了用人单位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打造了“作风朴实、基础扎实、工作踏实”的毕业生品牌。

征程波澜壮阔,初心历久弥坚。基础医学院将继续贯彻落实以新理念谋划医学发展、以新定位推进医学教育发展、以新内涵强化医学生培养、以新医科统领医学教育创新的“四新”引领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总要求,凝心聚力、锐意进取,努力开创学院高质量发展的新局面。


二、招聘岗位及基本条件

(一)岗位需求

本年度招聘共计5人,详见《基础医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中高级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应聘中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80年7月以后出生);应聘副高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5年7月以后出生),应聘正高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55周岁以下(1970年7月以后出生),第一、二、三层次除外,急需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5.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需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6.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7.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本次招聘的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0日。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可通过电子邮件提出应聘申请。

报名材料:

(1)《山东医药大学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身份证(本项材料请在面试时提供)。

(3)个人简历。

(4)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经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含经单位盖章的成绩单);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本项材料请在面试时提供)。

(5)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和体检时提供。

(6)岗位必须的“其他条件要求”中的证明材料,如: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

(7)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应聘人员,将电子版PDF扫描件材料发至学校邮箱(byrczp@bzmc.edu.cn)和应聘岗位邮箱,应聘岗位邮箱见“附件1”联系邮箱栏,邮件标题为“应聘+岗位名称+所学专业+姓名”。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二)面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博士和高级岗位人员的招聘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工作相关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8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三)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对考察合格人员,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走访、考察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我校将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

体检应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体检的,视为放弃。

(四)公示聘用

对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学院电话:0535-6913163

学院邮箱:jcyxy3163@126.com

通讯地址:烟台市莱山区港城东大街318号


五、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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