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陵城区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山东-德州市-2026-体制内直签非编-派遣/临时/购买服务等-德州市陵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陵城区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2026年陵城区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招聘31人13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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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10/12 -2026/10/16

为持续推进城镇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促进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根据《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监督办法》(鲁人社规〔2024〕1号)、《德州市陵城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规定,结合陵城区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数量及职责

本次计划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31名(详见附件1),每人限报1个岗位。


二、报名条件和安置范围

本次城镇公益性岗位的安置范围主要面向通过市场化渠道难以就业、容易致贫、有就业需求和一定劳动能力的就业困难群体人员。

(一)城镇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以下群体:

1、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指两人及以上的城镇居民家庭中,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人员均处于失业状态,且无法人、股东等经营性、投资性收入家庭中的人员;

2、“4050人员”:指登记失业的女性40周岁、男性50周岁以上的人员;

3、城镇大龄失业人员:指法定劳动年龄内登记失业人员中,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

4、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指持有离婚或丧偶证明,其抚养的未成年子女年龄在18周岁以下且未实现单位就业的失业人员;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指经民政部门认定,正在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失业人员;

6、残疾人: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失业人员;

7、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指距最近一次失业登记或职工社会保险中断时间连续满一年及以上的人员;

8、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16-24岁的失业青年;

9、“二孩三孩”妈妈;

10、困难家庭和有残疾的离校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

(二)以下群体不得安置为公益性岗位人员:

1、全日制在校学生;

2、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3、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股东(投资人)、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监事、经理)和个体经营者;

4、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或(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期满人员;

5、受财政供养或村(社区)集体经济补贴人员;

6、享受职工养老保险待遇;

7、已超过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安置年龄的人员;

8、不具备上岗所需的最基本的体力、智力条件的。


三、岗位待遇

城镇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为2020元/月(按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部分),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具体补贴金额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工作质量、实际出勤天数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2日至10月16日,岗位未录用满或出现空缺的情况下,本次招聘年度内长期有效。

报名地点: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发布。招聘公告由陵城区人社局统一在区政府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组织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向岗位所在乡镇(街道)登记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相关人员类别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寸免冠近照3张,报名时填写《城镇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附件2)、报名承诺书(附件3)。

(三)民主评议。由所在村(社区)、镇街(部门)进行初审和进行民主评议,初步确定上岗人员。

(四)公示、备案。经各乡镇(街道)初审、区直部门联审后,对拟安置上岗人员,在所属乡镇(街道)政府网站及所在村(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乡镇(街道)进行调查,对查实不符合条件的,不允许上岗;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名单报区公益性岗位管理办公室备案。

(五)签订协议、培训上岗。由用人单位与上岗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上岗。


六、清退机制

(一)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1、通过用人单位吸纳、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等方式已实现就业的;

2、自愿退出岗位的;

3、公益性岗位已满规定期限的;

4、超过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安置年龄的;

5、不能正常开展工作的;

6、其他须退出岗位的情况。

(二)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镇街、部门应负责清退:

1、申报材料虚假失实的;

2、本人未提供相应劳动、他人顶替上岗的;

3、无故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

4、不服从岗位管理或违反岗位管理办法,造成不良影响的;

5、工作质量、标准达不到要求,经整改仍不到位的;

6、在岗期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其他不符合城乡公益性岗位条件的。

(三)其他情形

严格落实公职人员和村(社区)干部亲属(本人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可能影响录用情形的人员,报名前说明承诺制度,报名人员存在上述亲属关系的,在村(社区)民主评议和信息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街道)研究通过,并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按程序上岗。申报材料虚假失实的,一经发现及时予以清退,并追回已发放的补贴资金。


七、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的,取消资格、追回补贴;

2、如上级有关公益性岗位政策变化时,按新政策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纪律,增强透明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

陵城区人社局:0534-8328905

临齐街道:0534-8285672

安德街道:0534-8252399

神头镇:0534-8662008

糜镇:0534-8885105

郑家寨镇:0534-8643213

徽王庄镇:0534-8782017

宋家镇:0534-8882012

滋镇:0534-8800619

义渡口镇:0534-8812007

前孙镇:0534-8792204

边临镇:0534-8703618

于集乡:0534-8612027

丁庄镇:0534-8733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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