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合经贸研修院(青岛)2026年度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山东-青岛市-事业单位-2026-体制内直签非编-上合经贸研修院(青岛)-胶州市

上合经贸研修院(青岛)2026年度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上合经贸研修院(青岛)2026年度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4人4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7/15 -2026/7/24 16:00

中国—上海合作组织经贸学院


(上合经贸研修院(青岛))


2026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非事业编制)


2021年9月17日,习近平主席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宣布,“中方将设立中国—上海合作组织经贸学院,助力本组织多边经贸合作发展”。为加快学院实体化运作,2023年3月,由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青岛上合控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共同举办,注册成立上合经贸研修院(青岛)作为独立法人事业单位,承担学院过渡期实体运作职责,重点开展经贸培训与国际交流合作。学院现有东、西两个校区,总建筑面积约10.78万平方米,教学、办公、住宿、餐饮等设施齐全,可同时满足3000人培训、700人驻训需求。学院立足上合示范区、服务上合组织及“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坚持国际化、市场化方向,着力构建“经贸+学科”体系,培养熟悉上合国家国情、通晓国际规则的创新型、应用型经贸人才。现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4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详见附件1《2026年度公开招聘岗位汇总表》。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2.拥护宪法、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领导与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经贸教育培训事业,责任心强、作风严谨,具备良好沟通协调、团队协作与应急处置能力;

4.身心健康,符合岗位履职身体与心理素质标准;

5.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综合条件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35周岁(计算截至2026年6月30日);

6.国内毕业生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和相应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同期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

7.学历、专业须匹配岗位专业要求,专业参考《2022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海外专业相近无法直接匹配的,可提前联系单位确认报考资格;

8.完全满足招聘岗位列明专业、证书、党员、语言、学生干部等专项要求;

9.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其他规定。

(二)不得报考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各类招考中存在舞弊记录且尚在禁考期限内;

3.存在学术不端、失信联合惩戒记录;

4.聘用后与本单位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列明回避关系;

5.在校期间受过院系及以上处分;

6.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7.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和方法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15日—7月24日16: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应聘人员将身份证件扫描件、报名登记表(附件2)、诚信承诺书(附件3)、学历学位证明、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能够证明自己业务水平、经验的相关佐证材料一并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office@cscoiet.cn),邮件主题格式为:岗位+姓名,每人仅限报考1个岗位,多报取消报考资格。报名人员在我单位线上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2026年7月24日16:00后,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报名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二)资格审查与报名确认

1.线上初审: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线上材料审核。初审结果将在学院官网、官方公众号公示。应聘人员应及时查看初审结果,并注意保持电话畅通,便于工作人员进行面试确认。

2.现场复审:进入面试人员须在面试时携带全部证件、证书原件现场复核,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流程,任一环节核查不符合条件或材料信息不实,立即终止应聘流程。

(三)面试

1.进面人员确定规则:岗位资格审核合格人数达到1:5及以上的,按1:5比例择优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1:5比例的,由学院研究决定是否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组织面试、调整招聘计划或取消岗位。若岗位取消,信息将统一公示,报考该岗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岗位专项能力测试”组合方式考核,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合格线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3.成绩规则: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按面试成绩从高至低排序,按照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出现成绩并列则组织加试。

4.时间安排:面试时间、考场地点、候考要求以短信、官网及公众号通知为准。


四、体检与考察

用人单位采用岗位实习、阅档、考察谈话等方式对通过面试人员进行考察,并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考察工作参照《教育部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工作指南》开展,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拟聘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表现、守法意识、经历真实性等。进入体检和考察阶段的人选,须签订承诺书,承诺待体检、政审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后,与学院正式签订劳动合同。


五、补充录用环节

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或拟录用人员自愿放弃录用资格的,可从本岗位全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如某岗位未招聘到合适人选,将视需要按程序进行调剂或放弃该岗位招聘。


六、拟聘用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全部完成后,根据综合面试成绩、体检报告、考察结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名单在学院官网、官方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入录用手续。公示期内收到有效举报且查实存在影响录用问题的,不予聘用;举报线索暂无法核实的,暂缓录用,待核查完毕后出具最终聘用意见。


七、有关说明

(一)本次岗位招聘人员不解决事业编制。具体工资待遇面议,工作地点: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上合示范区汇英街3号(中国—上海合作组织经贸学院)。聘用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上合经贸研修院(青岛)签订劳动合同。

(二)招聘全流程通知、成绩公示、资格核查结果均通过学院官网、公众号、短信推送,应聘人员需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确认,逾期未确认、未到场视为自动放弃对应环节资格;

(三)咨询渠道

咨询电话:

13365325510(马老师)

监督电话:

0532-88852612

学院官网:

http://www.cscoiet.cn/

微信公众号:搜索“中国上海合作组织经贸学院”

地址:胶州市上合示范区汇英街3号(中国—上海合作组织经贸学院)

附件12026年度公开招聘岗位汇总表.xlsx

附件2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

点击“阅读原文”,登录学院官方网站,查看更多详情。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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