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57人17个岗位
为加大年轻干部人才储备,培养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烟台黄渤海新区拟从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中,公开考选一批优秀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工作,进行重点培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选数量及岗位设置
共计划考选57名,其中A类16名、B类41名。具体岗位设置及专业要求见《烟台黄渤海新区2026年考选优秀毕业生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考选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安排。
(三)年满18周岁〔2008年5月(含)以前出生〕。其中,大学本科毕业生25周岁以下〔2000年5月(含)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毕业生28周岁以下〔1997年5月(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毕业生31周岁以下〔1994年5月(含)以后出生〕。大学学制5年以上的毕业生,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年龄相应放宽1岁。
(四)报考岗位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至2026年5月6日;(2)在大学本科及以上学习期间担任过校(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任满1届以上;班级班长任满1学年以上,任职时间截至毕业之日。
(五)应届高校毕业生;国家规定择业期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海归留学人员(含二年择业期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相关人员);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
应届高校毕业生,具体是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当年毕业的学生。
国家规定择业期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具体是指国家统一招生,2024年、2025年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二年)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