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3人1个岗位
根据学校工作需要,现将东营职业学院2026年高层次人才引进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东营职业学院组建成立于2001年7月,是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东营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高校,是国家“双高校”、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山东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山东省优质高职院校。学校占地1598.75亩,建筑面积46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教学资源总值达到3.3亿元;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9万人,成人学历在籍学员7077人。现有在编教职工1085人,其中硕士838人、博士99人,正副高级职称教师386人。设有石油与化学工程学院、能源装备制造学院、智能建造工程学院、数字财金与管理学院、信息与未来技术学院、生态与生物学院、文旅康养与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教育学院)、国际交流与合作学院等9个二级学院和1个校企共建混合所有制的航空学院,面向全国18个省区招生。成立以来累计培养专科层次毕业生9万余人,连续多年毕业生就业率在95%以上,毕业生留鲁就业率92%以上,用人单位对毕业生满意度95%以上,社会对办学满意度97%以上。学校获评全国职业核心能力培养优秀单位、全国高职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服务贡献50强、教学资源50强、产教融合50强,省级文明校园、德育工作优秀高校、军事训练改革试点高校等荣誉称号。
二、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专业教师岗位学历学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
(四)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4月以后出生),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1980年4月以后出生);
(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师德修养;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和工作能力;
(八)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在应聘范围。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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