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0人2个岗位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是国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总占地面积1500余亩,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在校生2万余人。设有13个二级学院(部)、40个普通高职专业。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优化职业院校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80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部分高层次人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计划
2026年高层次人才招聘30名,招聘岗位、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潍坊工程职业学院2026年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中级岗位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80年4月13日及以后出生),高级岗位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5年4月13日及以后出生);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2026年普通高校博士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2026年普通高校博士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报名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和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和其他资格证书的,取消资格;
(六)所学专业或所从事专业工作与我院专业建设发展需要相符,业务能力水平高,能适应我院相关教学科研、管理工作;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见附件1)。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读的非2026年高校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且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的非2026年高校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