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0人1个岗位
济南市天桥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学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义务教育阶段骨干教师30名,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四)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5年4月以后出生);
(五)现为中小学在职在岗教师(济南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在本次引进范围),且自2023年9月起至2026年7月31日(近三学年)一直从事本学段及以上,与报考岗位相同学科的教学工作;
(六)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七)具有符合时代特点的、先进的教育管理理念和教育教学经验,教学成绩优秀的教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及以上机关授予的综合奖励、名优教师称号。如:特级教师、优秀教师、十佳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
2.具有县(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教育教学荣誉,如: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教学质量先进个人等;作为主持人(或第一位)主持过区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并已结题,或获得区级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一师一优课市级优课、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定的优质课二等奖及以上或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评定的优质课一等奖;在区级及以上学科素质大赛中获得一等奖等情况;
3.所带班级被县(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为先进班集体,或本人被县(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为优秀班主任或德育(含少先队)工作先进个人;在区级及以上班主任基本功大赛中获得一等奖等情况;
注:以上3项条件中的获奖或荣誉须为近三年内(2023年4月以后)取得。
(八)从教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无违反师德师风行为;
(九)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不得应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