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才聚齐鲁成就未来”山东省环保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2026年“才聚齐鲁成就未来”山东省环保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27人26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3/3 -2026/3/10 17:00

山东省环保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省环保集团”)是经省委、省政府批准,于2022年6月成立的省属大型战略性环保产业集团。总部位于山东省济南市,注册资本40亿元。省环保集团立足全省环境治理的市场化支撑平台、省级环保科技成果研发转化平台、环保产业项目投融资平台、环保产业市场化综合服务平台等“四个平台”的功能定位,积极打造国内一流的环保产业集团,承载着全省环保产业创新驱动和高质量发展的使命,是山东省落实碳达峰、碳中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的重要力量。

现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较高政治思想觉悟以及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同集团核心价值理念和企业文化服从集团统一工作安排。

(二)具备相关岗位工作经验有较强的专业理论水平,掌握基本企业管理知识,具有一定的统筹协调能力和服务理念在现岗位取得了较好工作业绩。

(三)工作作风求真务实坚持原则清正廉洁敢于担当,自觉维护集团利益。

 

二、招聘岗位及任职要求

详见《山东省环保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聘需求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每人限报1个职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10日17:00

2.报名邮箱:发送至指定的邮箱(附件1)。

3.报名邮件需提交材料:《山东省环保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聘报名表》(附件2)Word可编辑版及本人签字扫描件、《山东省环保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聘报名汇总表》(附件3)Excel可编辑版、提交材料真实承诺书(附件4)和本人签字扫描件、本人的近期免冠2寸彩照片电子版、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如涉及国外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扫描件)、职(执)业资格证书、奖励证书、工作业绩证明、任职文件等材料扫描件、提供材料清单(附件5)Excel可编辑版,上述材料均不应涉及国家秘密。请将上述材料按提供材料清单顺序排列并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邮件及文件标题为“应聘单位+部门岗位+姓名”,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4.资格审查:根据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初步筛选。对符合职位要求并通过初步筛选的,将在报名截止后通过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二)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按照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的权重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排序。

(三)考察

按照综合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组织背景调查和档案审查。

(四)体检

结合考察情况,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确定拟录用人选

根据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录用人选,进行公示。通知拟录用人员在指定时间内报到入职,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入职管理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转正考评,确定是否予以转正。

 

四、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按照省环保集团相关制度执行。

 

五、资格禁入

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立案审查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因个人原因造成国有资产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仍在影响期内的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人员;有不良行为记录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其他事项

)对所有应聘人员的资料以及笔试、面试信息进行严密保管,不得随意泄露其个人信息,应销毁的个人材料及时予以销毁。

二)山东省环保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有最终解释权。

(三)对放弃录用资格的,可视情况参考综合排序进行递补。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以及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按照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对提供的材料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完全责任,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七、联系方式(工作日8:30-17:00)

联系电话及监督电话见附件1



职位表.xls


山东粉笔
山东粉笔微信号
认证官方微信号
其他分校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甘肃
广东
广西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上海
陕西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