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56人47个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咸阳市级公立医院面向社会招聘编制备案制工作人员56名(其中:市第一人民医院25名、市中心医院3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4月13日至2008年4月12日期间出生),其中:副主任医师报考年龄不超过43周岁(即1982年4月13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主任医师报考年龄不超过48周岁(即1977年4月13日以后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能等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研究生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专业目录为准;留学归国等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资格条件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选定参考目录的,由资格审查单位结合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审查;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须于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6年市第一人民医院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2026年市中心医院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的要求为准(详见附件1、2)。在硕士研究生招聘岗位计划中,专业为一级学科(或专业类别)的,该一级学科(或专业类别)下所属的单个专业均可报考;专业名称加括号限研究方向的,仅限括号内的二级学科专业或专业领域专业可以报考。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学历报名的;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特岗全科医生、“三支一扶”人员等在服务期内的人员;
5.失信被执行人员;
6.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7.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