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华州区2026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陕西-渭南市-事业单位-2026-行政事业编-华州区-选调-公务员-中国共产党渭南市华州区委员会组织部

渭南市华州区2026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渭南市华州区2026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招聘4人2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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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8/17 08:30-2026/8/19 17:30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机制,规范公开选调工作,根据《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华州区所辖区直部门、镇(街道)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干部。

(二)资格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选调的人员除符合《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龄一般为35周岁以下(1990年9月以后出生),如表现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3.到定向单位工作满服务年限的(工作经历时长的计算时间截至2026年12月31日);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

注:事业身份人员不得参加行政岗位和参公岗位的选调,公务员可自愿报考事业管理岗位,选调后需放弃公务员身份。

(三)不得参加公开选调的情形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调配)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6.《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需要回避的;

7.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注意事项

1.报考者应使用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报名。报考者用于报名的学位,应当是报名所用学历相对应的学位;

2.报考者不得选报任职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3.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工作的各个环节,对存在弄虚作假、隐瞒真相而骗取报考资格情形的人员,取消报考资格,并依照有关规定作相应处理。


二、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华州先锋”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开选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本次公开选调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收取报名费用。

(1)报名时间:拟定于2026年8月17日起至2026年8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区委组织部208室,咨询电话:0913-4712561。

2.资格审查

在“华州先锋”微信公众号下载附件2《渭南市华州区2026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选报职位。报考人员经单位党组(党委)、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初审同意并签注审核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后(报考人员属二级单位的还需上级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签注意见并加盖公章),在报名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报名表》原件(一式三份,含电子版)和个人近期免冠2寸蓝底正面照片电子版(与报名表一致);

②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留存复印件);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留存复印件)。

报考者依据自身条件,对照职位要求,只能选报一个选调职位,多报无效;凡不按时限要求报名的,视为放弃报名。

3.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面试的必需凭证,由区委组织部负责统一印制并并发放至报考者本人,准考证保留到录用公示结束。

(三)面试

本次选调采取面试的方法进行。面试考核由区委组织部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选调人员的逻辑思维理解、分析应变、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及人际关系沟通等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每生面试时间限10分钟。面试合格最低线为70分,成绩相同时,本地户籍和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面试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区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从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的人岗匹配度和需要回避的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干部档案进行审核。

(五)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华州先锋”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合格人员,按照选调岗位实行不少于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间按抽调手续办理,不影响工资正常晋升与发放。试用期满合格后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三、纪律要求

1.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区委组织部组织实施。

2.相关人员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保密纪律。

3.参加选调人员要正确对待,凡弄虚作假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4.未尽事宜按照公开选调工作有关政策和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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