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民族大学2026年考核招聘博士辅导员公告
西南民族大学2026年考核招聘博士辅导员公告
教师招考公告

招聘4人2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2/24 -2026/3/31

根据《国家民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学校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西南民族大学拟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事业编制博士辅导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学校简介


详见西南民族大学官网:https://www.swun.edu.cn


02


招聘岗位


(一)招聘人数:4名。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


(二)岗位职责:从事一线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管理及学生社区管理相关工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三)岗位待遇:学校与录用人员签订事业编制聘用合同。首聘期4年实行预聘制,首聘期届满经考核合格可转为事业编制长聘。考核不合格者,终止聘用合同。


(四)职业发展:4年首聘期结束后,考核合格且达到思政理论课教师岗位相关要求的,可申请转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考核合格暂未达到思政理论课教师岗位相关要求的,可继续续聘辅导员岗位。


03


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6届应届博士毕业生,且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承认的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相关要求。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3.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和辅导员工作;


4.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背景、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具备较强的团队协作、沟通表达、应急处置、学生管理能力;


5.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身心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三)不得报考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3.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及其他政策明确不得聘用的失信人员;


5.委培、定向毕业生;


6.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四)有关要求


1.报考者须按照学校相关要求参加面试、体检、心理健康测评、考察等,不服从相关要求的,取消报考资格。


2.拟聘人员须服从学校岗位调配及其他工作安排,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取消聘任资格。


04


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2月24日起至3月31日止。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网址:https://rsxtnew.swun.edu.cn/hrzp。


3.报名要求:如实填写信息并上传以下材料扫描件;


(1)身份证正反面;


(2)学历学位证书(电子版或相关证明材料);


(3)《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2,本人签字);


(4)《中共党员证明》(附件2,党组织盖章);


(二)资格审查


学校对应聘人员组织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须提供的材料另行通知。


(三)面试考核


1.面试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主要考核报考者综合素质以及与专职辅导员岗位需求相关的能力素养和岗位适配度。


3.面试考核满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确定为初步人选。


4.心理测试:面试前在线上进行,未按时完成视为放弃面试。


(四)初步人选确定


1.初步人选:学校根据参加考核人员的面试考核成绩、专业方向、学术成果及从事辅导员工作的性质特点等综合研究确定。


2.体检:学校指定三级甲等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初次不合格可申请复检1次(复检医院另定,费用自理)。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额,按该岗位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


3.考察:对初步人选进行全面考察,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心理调适能力、社会信用记录、人事档案真实性及报考资格复核等。考察方式包括查阅档案、实地走访、谈话了解、函调、准入查询等。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学校的研究排序依次等额递补,并按要求参加体检和考察。


(五)学校研究


学校根据初步人选的考察、体检情况,综合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六)公示与聘用


1.公示:西南民族大学网站、西南民族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2.入职:公示无异议的予以聘用,须在2026年7月15日前办理入职(海外留学生应在10月31日前完成学历认证),逾期视为放弃(特殊情况经申请可延长1个月)。


05


纪律要求


1.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报考者须在报名时主动声明与学校在编教职工的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隐瞒不报的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2.报考者须提供真实材料,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的取消应聘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解除合同,并记入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3.本次招聘过程中涉及的调整、补充等事项,均在西南民族大学官网、人事处网站公布,请报考者密切关注,因未及时查阅信息导致错过招聘任一环节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4.报考者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联系方式(手机、邮箱)正确、畅通,因联系方式不畅导致无法接收考试通知、体检通知等信息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5.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考试参考书目,谨防上当受骗。


6.本公告由西南民族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政策执行。


06


有关咨询电话及监督电话


(一)咨询电话


人事处:028-85522064(岗位条件、招聘政策咨询、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党委学生工作部:028-85708454(辅导员工作相关咨询,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二)监督电话


纪委办公室:028-85523524(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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