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4人8个岗位
西北工业大学莫航学院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5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岗位名称
岗位1:党务秘书
岗位2:财务秘书
岗位3:教学实践与实验室管理专员
岗位4:教学质量保障及对外联络专员
岗位5: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员
二、岗位职责
岗位1:党务秘书
1.负责学院党务工作、党员发展、教育与管理相关工作;
2.负责学院宣传工作、新闻审核发布、文创设计管理等相关工作;
3.负责学院综合性文稿、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起草等工作。
岗位2:财务秘书
1.负责学院整体财务管理工作,对接学校计划财务部等相关工作;
2.负责学院财务预算、学费结算、学院年度审计、日常财务报销工作;
3.负责学院相关财务报告整理核对等工作。
岗位3:教学实践与实验室管理专员
1.负责本科生实习实践、产学研合作相关的管理服务工作;
2.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相关管理工作;
3.负责实验室建设、设备采购与维护管理、实验室安全相关工作;
4.负责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全流程工作。
岗位4:教学质量保障及对外联络专员
1.负责学院教学质量保障、课堂教学质量多元评价、院级教学督导相关管理服务工作;
2.负责师资队伍建设、培训与管理,本科生导师及助教遴选与管理,教学相关奖项和项目推荐与认定工作;
3.负责审核评估及国际认证等相关工作。
岗位5: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员
1.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实践及“四难”学生的跟踪帮扶相关工作;
2.负责师生个体心理咨询与团体心理辅导,为师生提供专业的心理咨询服务等工作;
3.负责学生心理测评与危机预警干预,组织并实施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的普查与动态评估,建立学生心理档案等。
三、岗位要求
1.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身心健康、仪表端正,无违法犯罪情况、无师风师德违纪情况;
2.原则上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0周岁(特别优秀者和有丰富工作经验者可放宽);
3.具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能够熟练运用各类办公软件;
4.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要求,具有良好的人际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
5.具备较强的职业操守,责任心强,具备严谨的合规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
6.应聘党务秘书岗需中共党员,政治立场坚定,有高校党务管理、新闻宣传、文化建设等工作经验者优先;应聘财务秘书岗需有财务、会计、经济管理等相关学历或专业背景,有高校、事业单位或专项资金管理经验者优先;应聘教学实践与实验室管理专员或教学质量保障及对外联络专员,有理工科专业背景、有教学管理经验者优先;应聘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员需具有硕士学历,心理学相关专业,有从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招聘程序
1.凡符合条件者请将以下材料扫描成一个PDF文件提交至邮箱songjiayin@nwpu.edu.cn(文件名及邮件主题:申请岗位名称+申请人姓名+毕业学校+毕业专业):
(1)个人简历(含近期免冠照),页数不超过两页;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电子版;
简历接收时间为:即日起至2025年11月14日止。
特别提醒:材料提交不全、不按照要求填写、超过提交时间要求、错填漏填等情况视为无效投递。
2.学院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进行初筛,电话通知通过初评者进入下一轮笔试和面试考核(未通过初评者不再另行通知),择优录用。
五、考核及待遇
1.考核及相关待遇参照西北工业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2.工作地点:西北工业大学长安校区、友谊校区。
3.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第一个聘期为三年,聘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后可继续录用。
六、联系方式
应聘相关问题可咨询西北工业大学莫航学院
联系人:宋老师
电话:029-88431615
邮箱:songjiayin@nwpu.edu.cn
西北工业大学机电学院工业设计与人机工效团队因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1名。具体招聘详情如下:
一、岗位名称
科研助理岗1名
二、岗位职责
1.科研辅助:参与团队科研项目,承担设计分析、建模及文档整理等任务,以及团队在宁波研究院工业设计与人机工效技术中心的横向项目拓展。
2.双创管理:负责团队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及学科竞赛的辅助指导、协调与组织工作。
3.国际合作:协助西北工业大学与德国品牌应用科学大学合作举办工业设计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项目办公室日常管理、学生指导、实验室建设等工作。
4.学科及实验室建设:协助团队负责人参与设计学学科建设工作,负责团队所在工业设计系实验室的实验室运行及设备管理工作。
三、应聘条件
1.工业设计、产品设计及相关专业,硕士学历,研究方向与团队相符者优先。
2.熟练使用至少两款主流设计软件,具备良好的手绘表达能力、产品设计方案建模与渲染能力及设计方案评估优化能力。
3.工作责任心强,沟通能力好,具备团队精神,能适应阶段性高强度工作。
4.拥有科研和竞赛经历、英语能力突出、具备Python/Grasshopper编程能力者优先。
四、招聘程序
1.符合条件者请将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电子版于2025年11月15日24:00之前发送至邮箱nwpu_id@126.com(邮件主题:应聘岗位名称+姓名)。
2.本团队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进行初筛,入围者通知笔试和面试,择优录用。
五、考核及待遇
1.考核及待遇参照西北工业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2.工作地点为西北工业大学友谊校区、宁波研究院。
3.试用期6个月,首次聘期3年。
联系人:卢老师029-88491821
邮箱:nwpu_id@126.com
西北工业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陈妍慧教授团队因科研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材料类研发科研助理2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岗位名称
科研助理岗
二、岗位职责与任务
1.负责材料类项目的研发工作或者仪器设备管理工作;
2.协助团队项目申报材料撰写、过程汇报与结题等科研工作;
3.协助完成资料报送等工作,并服从团队安排的其他日常事务性工作。
三、应聘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本职工作,身体健康;
2.责任心、服务意识强,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
3.有相变材料(无机水合盐、石蜡等)、聚合物基导热材料研发工作与材料表征经验者优先;
4.本科及以上学历,材料学、化学、化工类专业优先考虑;
5.熟练运用各种办公软件,有较好的写作和沟通能力。
四、招聘程序
1.符合条件者请将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于2025年11月15日24:00之前发送至邮箱yanhuichen@nwpu.edu.cn(邮件主题:岗位名称+姓名+最高学历毕业院校,个人简历单独发送,其他证明材料压缩包发送);
2.学院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进行初筛,入围者通知面试,择优录用(未通过初评者不再另行通知)。
五、待遇与聘期
1.考核及待遇参照西北工业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2.工作地点为西北工业大学长安校区;
3.试用期6个月,首次聘期3年。
联系人:薛老师
电话:029-88431656
根据工作需要,学校决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辅导员6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3.学历及专业要求:博士研究生,专业不限,最后学历学位应于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得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4.年龄32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应聘者还须满足以下条件(至少1项且满1年):
①担任校、院两级团委副书记,或担任校、院两级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或担任校团委、校学生会(研究生会)部门负责人;
②担任学生党支部书记;
③担任班级班长、团支书;
④参军入伍及参加研究生支教团、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国家基层服务项目。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5年11月10日起发布招聘公告。如需咨询,请拨打本公告公布的咨询电话。
(二)应聘人员报名
应聘人员通过学校招聘系统报名,应聘者应按要求进行系统填报,未按要求填报或填报不完整的将不能通过网络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7日至11月23日
招聘系统网址:
http://xsyujob.xsyu.edu.cn/zpNew
(三)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报名后,学校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及招聘后续工作安排,在学校人事处官网进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来学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及现场确认的视为放弃资格。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生证。
2.各学历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
3.各学历阶段学历、学位证明(登陆学信网申请并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博士尚未毕业的,应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取得的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4.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成绩单(加盖公章)。
5.就读学校或学院开具的党员、学生干部、参军入伍、研究生支教团、西部计划等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证件不全、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试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考试。考试内容主要包括辅导员工作相关的基本能力、写作能力、应知应会的公共基础知识以及综合运用相关知识技能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1.笔试及心理测试
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设置最低分数线,未达到成绩最低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笔试结束后随即组织举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成绩不计入总分)。按笔试分数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面试采取即兴答疑、即兴展示等综合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适应辅导员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百分制,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确定。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学校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
(六)体检
由学校统一安排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检查结果以医院体检为准。
(七)考察
对心理测试、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和现实表现等,并进行准入查询。
(八)审批、公示
根据面试、心理测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报学校审批。审批通过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学校人事处官网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九)录用入职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应于公示结束后一周内来校签订拟录用协议,并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入职手续。未按期办理入职手续的,视为放弃,取消录用资格。
三、相关说明
1.应聘者须对系统填报内容及提交材料真实性负责。应聘人员有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拟聘资格。已经聘用的,一经查实,宣布无效,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并对违纪情况按有关规定处理。
2.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学术不端、违法违规等行为的,一律取消应聘或者聘用资格。
3.未能按期报到,或未能取得相应证书(学位证书、毕业证书)的,或不能及时提供完整人事档案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4.因故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5.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有关工作无法按计划进行时,学校可根据实际调整招聘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发布相关公告。
四、联系方式
人事处:伍老师029-88382283
学工部:张老师029-814698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