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0人1个岗位
根据学校发展需要,拟公开招聘辅导员20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爱国奉献精神,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无违法犯罪情况。
2.具有博士学历学位(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期间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93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3.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政治立场坚定,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
4.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恪守高校教师师德、学术道德等职业道德规范。热爱学生工作,关心关爱学生,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具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和价值引领的知识储备及工作能力。
5.博士期间应有一年以上兼职辅导员工作经历,或担任过学生干部。
6.符合以下条件者优先:
(1)博士期间取得过较为突出的创新性学术成果;
(2)博士期间有海外学术交流经历;
(3)研究生期间在各类学生竞赛中取得过优异成绩;
(4)研究生期间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团干部);
(5)研究生期间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6)研究生期间获得过国家奖学金。
7.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要求。
二、岗位职责
1.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党团和班级建设。开展学生骨干的管理工作,开展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学生党支部和班团组织建设。
3.学风建设。熟悉了解学生所学专业的基本情况,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