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浦东新区公务员队伍源头建设,大力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发展需要的优秀年轻干部人才,现面向部分高校开展浦东新区2026年度党政机关储备人才招录,具体要求如下:
一、对象及条件
毕业高校需为上海市2026年度选调范围高校;或本科毕业于上海市2026年度选调范围高校,研究生毕业于国(境)外高水平大学,高校范围参照上海市留学回国人员可直接办理落户的高校名单。
同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品学兼优;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截至2025年9月,本科生一般不超过25周岁(1999年9月<含>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94年9月<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9年9月<含>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年龄要求可相应放宽2年;
4.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就读期间,无社保缴纳记录),学习成绩优良,具备授予相应学位条件;
5.有志于从事党政管理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6.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7.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范围;
8.凡因违法违纪受过处分,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等情形的,不列入范围;
9.报考者除满足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四项条件之一: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在选调范围内高校就读期间,担任校院系团委书记、副书记、部长、副部长,党(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班长、副班长,以及校社团负责人一年以上;
(3)在选调范围内高校就读期间,获得校级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党(团)干部、优秀党(团)员等荣誉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