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643人76个岗位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沪人社规〔2019〕15号)及《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嘉定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育人才蓄水池储备教师招聘与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嘉府办发〔2023〕19号)文件精神,为加强师资力量,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师资队伍,我区教育系统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026学年第二批计划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57名、储备教师386名。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条件的2026届应届毕业生及社会人员。
备注: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优化调整高校毕业生参加本市招考(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沪人社就〔2024〕309号),本市事业单位招收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应一并向毕业证书落款年度2年内(含毕业当年度)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开放,不对其是否有工作经历、缴纳社保作限制;应届毕业生身份认定以本人毕(结)业证书落款年度为准(不含跨年结转毕)。本市出台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2.身体、心理健康,仪表端庄,具有教师任职的基本素质。
3.具备教师资格证书、岗位所需学历、学位、专业和职业技能等。
(三)学历条件
应聘中小学教师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专业对口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专业对口的师范类高校本科毕业生(省部级师范类高校优先);
(3)专业对口的其他高校本科优秀毕业生(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备注:*公费师范生按照市教委相关政策执行。
*境外学历须经教育部认定,同时提供学历认证报告。
*上海高校临时集体户口不视作上海户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