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0人3个岗位
上海大学是上海市属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是教育部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上海市首批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试点,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上海大学学科门类齐全,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学科门类。现设有31个学院,86个本科招生专业,28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9个自主设置交叉学科博士点,4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含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一级学科未覆盖)、7个博士专业学位类别、30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含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辅导员队伍是培养全面发展的卓越创新人才,造就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栋梁的重要力量。上海大学党委高度重视辅导员队伍建设,实行五级聘任制、职称晋升单列,纳入教师和行政双重管理、双重培养机制。
为适应学校发展要求,进一步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10人,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辅导员,事业编制,10人,主要负责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服务工作,需入驻学生宿舍开展社区思政工作。
二、应聘条件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较高的政治素质,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强,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较高的道德修养;
2.博士研究生,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硕士研究生,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热爱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奉献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组织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教育引导能力和调查研究能力,具体专业不限;
5.熟练掌握现代化办公技术,能熟练运用新媒体开展工作,至少能熟练应用一门外语;
6.须具有主要学生工作经历,曾担任支教团成员、兼职辅导员、班委会委员、党(团)支部委员或校院两级学生组织(含社团)副部长及以上职务等一年以上,曾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学金或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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