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若干人1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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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 上海大学是上海市属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是教育部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上海市首批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试点,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以列入上海高水平地方大学建设为契机,践行新时代新发展理念,抢抓机遇、锐意改革,追卓越、创一流,努力在世界大学行列中书写鲜明印记,在践行上海城市品格中彰显上大特质。学校综合实力持续提升,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连续5年位列全球前300,上海高校分类评价连续3年位列上海学术研究型高校第5,全面开启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新征程。 上海大学学科门类齐全,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学科门类。现设有31个学院,86个本科招生专业,28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9个自主设置交叉学科博士点,4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含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一级学科未覆盖)、7个博士专业学位类别、30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含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校积极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初步形成了层次更为清晰、结构更趋合理、具有国际化程度、适应学校发展需要的师资队伍,并已形成了若干有特色、有影响、有潜力的学科团队。 上海大学法学院是上海大学的二级学院,学院现有法学、知识产权2个本科专业(其中法学专业为上海市一流专业)、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法律硕士专业(法学、非法学)学位授权点、知识产权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学院现设有知识产权学院和7个教研室(法理法史教研室、宪法与行政法教研室、刑法教研室、民商法教研室、经济法教研室、国际法教研室、诉讼法教研室);设有2个校级研究机构与20余个院级研究机构。 现面向海内外诚聘法学院院长,热忱欢迎海内外有识之士前来应聘。 一、任职条件 1.爱岗敬业,求真务实,治学严谨,为人正派,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 2.熟悉高等教育规律,了解国内高等教育发展状况,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管理决策能力; 3.具有国际化的学术视野,有带领本学科走跨越式发展道路、提升学院发展水平的能力; 4.具有5年以上从事本学科教学或科研工作经历,在学科领域内有较强的影响力; 5.身体健康,年龄不限; 6.具有高校二级学院领导管理经验者优先考虑。 二、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学院的战略规划,主持学院行政管理工作,健全完善学院管理体制和机制; 2.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积极引进具有较强国内外影响力的学术带头人和学科带头人,加强国家级领军人才、国家级青年人才以及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引进和培养,着力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建设一支具备国际竞争力的高水平师资队伍; 3.制定学科建设规划,把握学科发展方向,引领学科实现跨越式提升,组织学院教师开展学术前沿领域研究,对接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承接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推动高水平学术成果的产出与转化,显著提升学院的学术声誉和影响力; 4. 组织教学与课程系统改革并探索创新人才培养的新模式,培养具有创新能力和良好素质的一流人才,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 5.加强国内外合作与交流,深化与海内外顶尖高校的战略合作,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主动对接龙头企业、科研院所、地方政府及行业协会,构建产学研合作体系,推动产学研融合发展。 三、选聘程序 1.应聘者应填写《上海大学公开招聘XXX学院院长报名表》,并提供以下材料:1、各类证书复印件:包括学历学位证书、专业职务资格证书、各类获奖证书等;2、简历:包括教育经历、工作经历,以及近5年承担的科研项目、发表论文和专著情况;3、三位以上本学科领域的专家推荐信及推荐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4、应聘者希望学校提供的工作待遇、生活条件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资格审查和初选:传统的资格审查和结合邀请应聘人员到学校相关学科进行学术报告、学术交流等形式进行。 3.面试和答辩:由答辩委员会进行面试和问询。 4.确定拟聘人选。 5.公示: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争取各方面意见。 6.聘任:按照学校相关程序予以聘任,兑现待遇。 四、聘期及待遇 1.每个聘期为三年,其中试用期为一年,聘期内全职在上海大学相应学院工作; 2.依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享受相应待遇,或根据聘任者要求,执行协议待遇,具体情况面议。 五、报名办法: 报名方式:来函、E-mail报名或其他方式均可 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6月30日 联系人:张云中、张舜卿 联系地址: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99号 邮政编码:200444 联系电话:66134275 电子邮箱:zuzb@mail.shu.edu.c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