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奉贤区第二轮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公开招聘(公安岗位)公告
上海奉贤区第二轮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公开招聘(公安岗位)公告
招警信息

招聘4人2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5/11/19 09:00-2025/11/25 16:00

  根据我区加强建设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队伍的相关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现就2025年公安奉贤分局第二轮编外人员公开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刑侦支队电信反诈岗位2人,法制支队管理中心工作人员2人(详见招聘简章)。


  二、招聘对象


  已参加过由奉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5年5月25日组织的“2025年奉贤区社区工作者及部分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公开招聘”集中笔试,且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及以上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国民教育形式学历),具体详见附件《2025年奉贤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公开招聘(公安岗位)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3、具有上海市奉贤区户籍;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且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职位及报考条件详见附件《简章》;


  6、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体详见附件《简章》;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或因其他违法行为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或有吸毒史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公职、辞退或解聘的,或因曾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家庭成员因严重犯罪等情况被判处刑罚、有较为严重的治安管理处罚记录,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四、报名时间和方法


  (一)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并在现场提交资格审核材料:


  1、《2025年奉贤区第二轮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公开招聘(公安岗位)报名表》(见附件,网上下载填写后打印并本人签名,贴上本人1寸照片);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必须有首页);


  4、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及相应学信网认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


  5、留学回国人员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二)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9日-11月25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三)报名地址:奉贤公安分局刑事侦查中心一楼大厅(南桥镇杨跃路803号)。报名后将进行初步资格审核,报名成功不作为岗位条件审核成功的依据。


  (四)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单位、一个岗位。如发现同时报考2个及以上单位或岗位的,报名无效。


  2、报考人员填报应聘单位和岗位须清晰明确,并与招聘简章上的单位和岗位完全一致。凡不按规定填写造成歧义的,报考单位和岗位不明确的,一律视为无效报名。


  3、报名结束后,不接受任何人员补报名、更改信息、材料替换或补充。


  4、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考生应对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不实信息者,将被取消应聘资格。


  5、此次招聘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公务员)身份,不具有警务辅助人员(辅警)身份,执行奉贤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工资待遇。


  五、考试方法和内容


  1、考试方式:笔试(已于2025年5月25日统一组织)和面试。


  2、面试资格审核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的确定:根据报考岗位,在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的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笔试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因考生自愿放弃或其他原因不参加面试的,将从笔试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面试。面试总分100分。


  3、资格审核通过获得面试资格的报名人员名单将在公安奉贤分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布,未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项


  1、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分。根据总分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2、应聘人员体检合格后,由公安机关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绩表现和资格条件等进行全面考察,客观、公正地确定考察对象的考察结果。


  3、通过资格审核、考试、体检和考察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将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体检、考察及公示前等环节若考生自愿放弃或不符合体检、考察条件的,将按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咨询电话:24069720;监督电话:24068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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