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核能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社会招聘公告
华能核能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社会招聘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若干人17个岗位

报名时间
截止2025/6/30 24:00

华能核能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简称核能技术研究院或公司)是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成立于2020年12月,办公地点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馆路200号上海华能大厦。公司作为中国华能的二级单位,按照产业公司进行管理,与华能高温堆技术研究中心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运作模式。


核能技术研究院是中国华能专业化的核电技术研发机构、核电站运行技术支撑平台和高温气冷堆核电站示范工程技术保障主体。通过积极优化提升压水堆应用技术,助力华能核电规模化发展。通过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高温气冷堆核电站示范工程的工程和运行实践,旨在全面掌握高温气冷堆核电技术,并持续推进高温气冷堆核电技术的迭代优化与应用拓展,形成高温气冷堆系列型谱产品,引领第四代核电技术发展。


为满足事业发展需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核能技术研究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作风正派、品行端正、认同并践行华能核电安全文化。


2.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和开拓创新意识,满足中国华能员工录用回避情形。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符合录用岗位资格要求。


4.所学专业对口或具有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和资格证书,符合录用岗位要求。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相关资质要求


本次招聘岗位及相关资质要求详见《华能核能技术研究院社会招聘岗位一览表》。


招聘岗位仅为专业方向,不设定具体职级,专家级(处级相当层级)及以上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条件:一般至少具有8年及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验,5年及以上应聘岗位相关工作经历,3年及以上团队管理经验,高级及以上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骨干级(科级相当层级)及以下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条件:一般至少具有5年及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验,3年及以上应聘岗位相关工作经历,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聘为中层干部的,还应当符合干部管理有关规定。


应聘人员录用后具体职位职级将结合其在原单位所从事的岗位、职级、能力业绩及应聘情况研究确定。


(三)其他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录用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或受党纪政纪处分、组织处理且影响期未满的;


(4)因企业经营决策失误承担责任影响任用的;


(5)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出现1次基本称职及以下情况的。


薪资待遇


录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核能技术研究院薪酬待遇管理相关制度执行,按所从事的工作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并参加国家规定的各项社会保险。


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包括报名、资格审核、考试、考察、体检、确定录用人选、公示及录用。


(一)报名材料及提交


1.下载应聘报名表(见附表2)据实填写个人信息,连同其他相关材料签字确认后分别生成PDF扫描件,请将应聘报名表可编辑版(内含两个表单)、相关材料PDF版(须逐页签字确认),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hneizhaopin@163.com),报名时间以收到电子版资料时间为准。(全部材料请以“应聘岗位+姓名+材料名称”方式命名,压缩文件包以“招聘岗位+本人姓名”方式命名)。


2.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学历证及学历认证报告电子版(可在“学信网”查询生成)、学位证及学位认证报告电子版(可在“学位网”查询生成),以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科研成果简要报告、科技论文代表作、个人获奖证书、发明专利证书等证明本人能力水平的证明材料。


3.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6月30日24时。不接受电话、现场等其他方式的报名。


(二)资格审核


按照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的简历进行筛选,确定参加考试人选。


(三)考试


采取面试答辩方式,着重考察人选工作成果、业绩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考察、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择优确定考察人选,统一安排体检并按照有关制度规定进行考察。无影响录用情形的进入拟录用人选名单。


(五)确定录用人选、公示及办理入职手续


履行有关决策程序后,确定拟录用人选,并对拟录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如无不良反映,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注意事项


1.本单位承诺为应聘人员信息保密。应聘者资料仅用于此次招聘工作,所有资料概不退还,不向应聘者收取任何费用。


2.应聘信息填写必须真实、完整、准确,因隐瞒事实、提供虚假信息带来的不良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对已经聘用的解除劳动合同。


3.通过电话方式通知初审通过人员参加考试,考试往返路费可按标准予以报销。初审未通过不另行通知。


4.本单位不承诺解决被录用人员配偶工作、子女入学等问题。


5.本次招聘涉及年龄(周岁)、工作经历等相关统计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


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向先生021-31829249


杨女士021-31828522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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