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90人1个岗位
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普洱边境管理支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边境管控专职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边境管控专职辅警身份:
边境管控专职辅警是根据边境管控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聘用,主要从事边境地区治安管控工作的警务辅助人员,边境管控专职辅警不占用公安政法专项编制,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按照依法规范、权责明晰、合理保障、严格监督和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道德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4.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5.应聘年龄为18至40周岁(截止2026年7月15日),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口吃、色盲,无明显生理缺陷;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有良好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7.自愿从事辅警工作,具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8.在编在岗或与原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合同,报名边境管控专职辅警的,需所在单位提供同意报名的证明。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条件
1.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政法类或者警察类院校毕业生;
3.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受过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
3.因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4.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因严重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
招聘人数及报名时间: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边境管控专职辅警90名。其中男性80名,女性10名,江城方向3人,澜沧方向17人,孟连方向30人,西盟方向40人。
报名时间:2026年7月15日至2026年7月31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四
薪酬待遇:
边境管控专职辅警薪酬待遇由工资、五险补助、伙食补助、执勤补贴等项目构成,其中工资3000元/月,五险补助1577元/月,执勤补贴10元/天,伙食补助21元/天,辅警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由支队统一购买,单位统一缴纳社保、保障食宿、配发辅警制服。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按照全额工资80%计发,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续签、变更或终止劳动合同。入职后根据工作年限和现实表现可享受岗位补贴、职务补贴及年度一次性考核奖励。
五
报名程序:
(一)提交报名材料:
1.登记表(手机微信app扫码,通过“报名工具”登记);
2.报名表(扫码下载附件后,A4纸打印填写,附1寸免冠照片);
3.政审表(需本人打印政审表后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政审意见并加盖公章);
4.身份信息材料(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户主及本人页复印件);
5.学历信息材料(毕业证、学位证书复印件,大专以上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个人征信材料(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
7.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字);
8.体检材料(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支付,提交体检报告及检查单原件);
9.涉及优先聘用需提供相关资质证书(退出现役证件、各类专业资质等级证书等)。
2026年7月31日前将上述纸质材料现场提交或邮寄至普洱边境管理支队。支队将按照招录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工作人员将通过电话形式反馈,请确保联系电话畅通,相关材料模板详见附件。
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材料。
(二)面试
报名时间截止后,由支队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参照公务员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包括:体型BMI、1000(800)米跑、平板支撑、仰卧卷腹。体能测试待面试结束后由支队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岗前培训及分配
待面试、体能测试结束后确定参训人员名单,开展为期15天的岗前培训,结合单位实际及个人意愿进行分配,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签订劳动合同
组织岗前培训结束合格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开始为期1个月的试用期。
六
相关要求:
(一)在报名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查收工作进程、有关事项提示短信、电话,若因个人原因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二)参加招聘人员需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供报名材料,对于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终止或取消录用资格,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除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外,任何部门或单位不得向应聘人员收取其他费用。
七
联系方式及邮寄地址:
(一)普洱边境管理支队
地址:普洱市思茅区宁洱大道54号
联系人:李警官、杨警官,0879-3865123
(二)孟连边境管理大队
地址:普洱市孟连县城东路9号
联系人:王警官,19869446626
(三)澜沧边境管理大队
地址:普洱市澜沧县水库东路
联系人:胡警官,18387913445
(四)江城边境管理大队
地址:普洱市江城县沿河路2号
联系人:吴警官,19844731013
(五)西盟边境管理大队
地址:普洱市西盟县兴盟路405号
联系人:关警官,15394943099
供稿:政治处
编辑:程俊龙
校对:程俊龙
审核:赵思杰
审批:代明发
转载请注明:普洱边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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