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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孚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道孚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招聘20人1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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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10/9 09:00-2026/10/15 17:30
笔试时间
2026/10/17 -2026/10/17
面试时间
2026/10/21 -2026/10/21

道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道孚县公安局


关于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为适应我县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和公安工作实际需要,强化社会治安防控能力,增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辅助力量,按照《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中共道孚县县委、道孚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范围

1.本着“自愿、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德才兼备”的原则,按照自愿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的程序进行公开考试招聘。

2.招聘职位及名额。本次公开招聘20名警务辅助人员,限男性。本次招聘采取考试方式进行,报名人数与招录人数比例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按相关规定调整比例人数。

3.本次招考,限甘孜州户籍(户籍须在2026年10月1日(含)前已登记在甘孜州,2026年10月1日之后迁入的无报考资格);所有报考人员须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放宽至高中及中专学历)。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学历为大专及以上。(其中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报名时需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并盖学校公章[材料为2026年12月3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的相关证明]);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96年10月9日至2008年10月9日期间出生的人员);

5.男性净身高1.70米以上,单侧裸眼视力需达到4.5以上(含4.5),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重听、无口吃、无色弱、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

6.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考警务辅助人员:

1.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第八条、第九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2.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4.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5.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被单位开除、辞退或解聘的,开除军籍的;

8.曾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擅自离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道孚县公安局政工室负责,道孚县纪委监委派驻公安局纪检监察组负责报名工作的全程监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2.报名时间: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接受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道孚县公安局一楼大厅

(二)报名提供材料

1.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本人到场领取并填写《道孚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并张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蓝底证件照。

2.二代身份证原件(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及复印件2份,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带二维码)1份。

4.近期免冠蓝底1寸彩照2张(照片背面用铅笔备注本人身份证号及姓名),电子照片一张。

5.符合加分条件的需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提供个人征信报告1份。

注:以上所需材料不齐或不能提供原件的不予接受报名,信息填写务必真实、准确、完整,若出现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情况,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由道孚县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于2026年10月16日在公安局四楼大会议室发放《准考证》。


四、加分因素

1.烈士、因公牺牲、因公死亡、因公伤残人员的配偶、子女(二代以内);

2.退役军人在部队获得过立功受奖的,每一项加1分,累计加分不超过3分;

3.属我县公安局的警务临聘人员的加3分;

4.具有公安工作经历的人员加1分;

5.公安民警、警务辅助人员子女加1分;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可以累加,但不超过3分;

6.所有加分项目均在笔试成绩加体能测试成绩折合之后进行加分,计入总成绩;

7.所有涉及加分的报考者准备好相关材料后,在报名时提交,逾期不予办理。


五、考试科目

考试分为笔试、体能测评和面试。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占40%,体能测评占30%,面试占30%。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成绩+体能折合测评+加分+面试折合成绩。

1.笔试。笔试内容主要为综合能力测试,本次考试不指定用书。参考资料:时事政治、理论知识、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等。

笔试时报考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结束后,组织专人集中阅卷,并及时公布笔试成绩。

考试时间:2026年10月17日上午

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体能测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结束后,参加笔试人员全额进入体能测试环节。体能测试由招聘单位参照公安部联合印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规定,进行体能测评。测评项目包括1000米跑、10×4往返跑、纵跳摸高。注:体能测评采用积分制,评分标准见文末附件。

测评时间:2026年10月19日

测评地点:待定

3.面试。笔试折合成绩加上体测折合成绩再加上政策加分项后,按招录职位数的1:2比例进入面试。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纳入面试。

面试时间:2026年10月21日

面试地点:县公安局


六、体检、政审及拟招聘人员公示

1.体检。面试结束后按照1∶1的比例进入体检,以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进入体检的人员,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以笔试成绩高的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体检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集中体检,费用自理。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体检组织部门提出一次复检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在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公立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以笔试成绩高的确定递补体检人选。

体检(复检)中出现冒名顶替、徇私舞弊等违规情形的,直接取消其招聘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体检时间:待定

体检地点:道孚县人民医院

2.政治审查。县公安局根据招录名额按照1:1的比例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政审对象,体检合格人员到道孚县公安局政工室领取政审表,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进行政审考察,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公示。经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经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的空置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收费标准。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17】472号文件规定,本次招聘向报考人员收取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进入面试的还需缴纳面试费每人每次80元。


八、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用工合同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道孚县公安局统一安排开展公安辅助工作,双方的权利义务在劳动合同中予以明确。新聘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岗。被聘用人员实行六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与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并评级。

考核合格人员予以聘用,聘用实行“一年一聘”,一年满后,经道孚县公安局考核,决定是否续聘。在聘用期内,被聘用人员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安系统规章制度,如发生违规违纪及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聘用关系。


九、工资待遇

按照甘孜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规范公安机关警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甘办发【2026】22号)文件规定执行。待有新政策出台,按照相关新政策执行。


十、纪律监督

考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此次考聘工作由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中共道孚县纪委、监察委监督电话:0836-7122450

道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0836-7122982

报名咨询地址:道孚县公安局政工室(二楼)

咨询电话:0836-7121952


十一、注意事项

1.道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道孚县公安局在任一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均有权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2.资格审查工作由道孚县公安局全权负责组织实施。考生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公告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3.考生在报名时务必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通讯方式如有变更的,应主动告知道孚县公安局政工室。考生应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3次以上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4.考试成绩等所有后续公告均在“道孚人社”、“道孚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敬请留意。

本公告由道孚县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道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道孚县公安局

2026年10月8日

附件:道孚县公安局公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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