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沙市综合执法支队于2012年11月成立,隶属三沙市政府,为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归口三沙市应急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管理。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船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12名编外船员,各岗位招聘人数及其相关要求详见附件《三沙市综合执法支队2026年度公开招聘12名编外船员岗位条件表》。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
(二)报考条件
1.除岗位需求表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外,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道德品行,具备工作所需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
(4)具备适应岛礁、船舶工作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服从到岛礁、船舶工作生活的组织安排;
(5)符合具体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以及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年龄及工作年限计算均截止至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5年11月6日至2008年11月5日期间出生),年龄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即1980年11月6日至2008年11月5日期间出生),年龄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即1975年11月6日至2008年11月5日期间出生);
(6)应聘时已与我国各级党政机关(含派驻机构)、事业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应征得原单位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考,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必要时应征得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实操、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及公示的程序进行。招聘公告及确定拟聘用人员阶段相关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三沙市人民政府网发布,相关考试通知阶段请考生关注海南人事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发布。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11月6日9:00至2026年11月15日12:00止。
网上报名系统在2026年11月15日(报名截止日)12:00后不再接受考生新注册报名。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期间自行登录海南人事考试报名服务平台(https://zzrlzp.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9678)进行报名,逾期不受理。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网上报名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相关资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报名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了解考录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联系方式的畅通。
4.报考人员应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表进行报名。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根据岗位条件和专业等情况进行报名,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岗位。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上传以下资料:
(1)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2)有效期内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均需上传);
(3)户口簿本人页扫描件;
(4)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扫描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有二维码标识且在有效期);
(5)船员证书扫描件(适任证书、服务簿、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船员健康证、厨师证等);
(6)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扫描件(可在确定聘用前单独提供);
(7)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如工作证明等);
图片上传要求:以上材料都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大小20-200KB)。
(二)资格审核
对报名人员年龄、工作年限、学历、岗位需求证书(船长、驾驶员须持有GMDSS普通操作员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进行鉴定和审核。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网上报名系统在2026年11月15日12:00后不再接受考生新注册报名。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须在2026年11月16日17:00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考其他职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如果在规定时间内资格审查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系统将于2026年11月16日17:00准时关闭。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个人信息不得更改。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单和打印准考证等有关事宜,将在海南人事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发布。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实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注:厨师岗位不参与实操,仅进行笔试及面试),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及实操部分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技术能力,面试部分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口头表达能力、知识面和实际运用能力等。考生需持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缺一不可。
1.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以准考证和通知时间为准。
2.笔试考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内容为专业技术能力,成绩采用100分制,笔试成绩公布后,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人选。因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空缺,从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3.面试考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成绩采用100分制,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实操考试:专业技术船员参加实操考试,实操考试方式和地点另行通知。实操考试成绩采用100分制(注:厨师岗位不参与实操)。
5.资格复审:考生应带上应聘材料的原件,由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条件不符合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6.综合成绩计算:所有考核结束后,专业技术人才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实操评估占40%计入总成绩;其它类型人才(厨师)按笔试成绩50%+面试50%计入总成绩。所有招聘岗位人员按招聘职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体检程序人选。
(五)体检
体检到有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而产生的职务空缺,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的顺序递补体检。
(六)考察
考察工作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聘用人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等。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提报中共三沙市应急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审定,在三沙市人民政府网及海南人事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站公示,公示期不低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放弃聘用、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情形,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以从同一岗位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
四、聘用手续、待遇
聘用人选确定后,按规定与第三方公司办理聘用手续,按规定享受相关工资福利待遇,薪酬标准按照现行的三沙市船员薪酬发放相关暂行规定执行,薪酬经费由三沙市财政支出。
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后,经实际工作考核不符合本岗位要求的,聘用单位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五、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每个环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纪检检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信息等,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有关说明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未按规定参加考试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3.咨询电话:0898-66984407、19989690503;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898-68616550
4.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三沙市综合执法支队2026年度公开招聘12名编外船员岗位条件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