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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农业科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公告

海南省农业科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公告

招聘4人4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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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公告

海南省农业科学院为省政府直属正厅级综合性农业科研事业单位,始建于1989年12月,在原海南行政区农科所和原海南行政区畜科所的基础上合并组建。作为全省综合性农业科学机构,现下设粮食作物、热带果树、畜牧兽医、植物保护、热带园艺、农业环境与土壤、蔬菜、农产品加工设计、热带农业经济与农村发展、南繁育种等10个研究所(中心),并于2021年3月在三亚崖州湾科技城成立海南省农业科学院三亚研究院,是推动海南农业科技进步、实施科技兴农战略的主力团队。


一、招聘岗位及岗位职责

本次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4名,具体岗位、专业要求及岗位职责如下:

(一)办公室综合行政宣传助理岗1名

1.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新闻传媒、工商管理、行政管理等相关专业,30周岁以下。

2.主要岗位职责:协助日常行政事务处理、文件收发、文稿撰写、会议组织、档案整理、后勤保障等工作;协助单位科研成果、工作动态、重点活动的宣传报道、素材收集、推文编辑、对外宣传对接等宣传工作;协助完成单位党建、综合考核、资料汇总等综合性工作。

(二)财务处财会助理岗1名

1.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学、财务管理、金融学、财政学等财务金融相关专业,30周岁以下。

2.主要岗位职责:协助负责日常账务处理、费用报销审核、工资核算发放、票据管理、财务记账等基础财会工作;协助完成财务报表编制、税务申报、年度预决算、财务审计、科研经费核算管理等工作;协助整理归档财务资料,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配合上级部门财务检查、专项核查工作。

(三)科研管理处科研项目管理助理岗1名

1.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农学、畜牧、兽医、园艺、植保、文秘等相关专业,30周岁以下。

2.主要岗位职责:协助开展各级农业科研项目的申报、策划、对接、立项跟进工作;协助负责科研项目过程管理、进度跟踪、资料整理、结题验收、数据统计汇总;协助梳理科研工作台账、撰写科研工作总结、汇报材料;对接科研团队、上级科研主管部门,做好科研日常协调服务工作。

(四)科技服务处农业科技服务助理岗1名

1.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农学、畜牧、兽医、园艺、植保、文秘等相关专业,30周岁以下。

2.主要岗位职责:协助负责农业科技普及、基层农业技术指导、农技推广服务工作;协助开展农业科技培训、科技下乡、成果转化、科普宣传等活动;收集整理农业产业、农技推广相关数据和资料;对接乡镇、农业经营主体,落实各项农业科技服务工作;协助完成科技服务材料撰写、项目辅助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作风踏实、责任心强,热爱农业科研及服务工作,服从单位岗位安排和日常管理。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不良从业记录、无违法违纪记录。;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7.应聘时已与我省党政机关(含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应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考,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必要时应征得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8.30周岁以下为1995年10月1日之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7.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为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招聘、自愿报名、择优录用的原则,全程公开透明,具体流程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海南省农业科学院官网发布公开招聘信息,公告应明确招聘的岗位、人数、学历、专业、年龄等所需资格条件等。后续招聘相关公告均在海南省农业科学院官网发布。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考核招聘不收取报名费,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招考岗位。报考后应及时登录海南省农业科学院官网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本次考核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海南省农业科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签署《诚信承诺书》,信息填报不实或虚假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核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2.报名时间和地点

从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后接受报名,接受报名时间不少于14天。根据报名人员情况组织开展面试工作,直至岗位招满即止。

报名邮箱:xuhuixian1234@sina.com。

3.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以文件夹(文件夹名及邮件主题为“报考单位+岗位名称+姓名”)压缩包发至发送至海南省农业科学院招聘邮箱并按以下序号排序附件内容:

(1)《海南省农科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在同一页面)复印件,户口本(户主与本人页)复印件。

(3)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学历学位证书等。2026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所在学校相关证明;

对于国内院校毕业生应聘人员,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上的专业与公开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对于国(境)外留学归来的应聘人员,其学历学位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岗位需求表中的专业名称存在差异(例如:翻译名称不一致、专业分类标准不同等)的,将由海南省农业科学院招聘领导小组进行专项审核,依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所学专业课程清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研究确定其是否符合专业报考资格。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有二维码标识的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6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到毕业时间的,需上传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本人近期2寸免冠蓝底证件照片。

(6)报考时已与我省党政机关(含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上传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7)《考生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名并扫描上传);

(8)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

以上材料以电子文档方式(压缩文件包以姓名为文件名)发送至邮箱邮箱xuhuixian1234@sina.com邮件标题:“报考单位+岗位名称+姓名”。

4.资格审核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等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重新提交或资格审查仍未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能参加考核。

被考核人员须在考核时携带报名要求提供的材料原件进行审查,并递交《诚信承诺书》原件。对未能提供原件、原件与报名材料不一致或原件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应聘人员的考核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5.考核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直接面试考核的方式。根据岗位报名和资格审核情况,分批次启动面试考核程序,岗位招满即止。

面试考核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都将通过海南省农业科学院网站公布。面试前,在海南省农业科学院官网发布面试公告并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员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结合岗位要求和工作职责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考核小组由5或7名专家组成。

考核实行百分制,面试考核满分为100分,考核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最高分者为考察人选。面试应当场评分。未形成竞争的,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考核结束后,当天在海南省农业科学院官网上进行公布成绩。

6.体检: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应聘人员中,按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由海南省农业科学院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结果应及时告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7天内向海南省农业科学院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或以上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应当有纪检人员陪同,复检只能进行1次。

7.拟聘用人员确定。根据考核、体检等情况,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海南省农业科学院等官网发布。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海南省农业科学院进行调查处理。

因拟聘用人员放弃、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本次招聘人员为劳务派遣用工模式,不纳入事业编制,由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我单位对应岗位工作。


四、薪酬待遇及用工管理

1.薪酬标准:参照本地区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人员薪酬标准执行,包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依法缴纳五险一金。

2.日常管理:派遣人员日常工作、考勤、考核、岗位培训由我单位统一管理,纳入部门日常工作考核体系。

3.合同期限: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上岗,考核不合格解除用工关系。工作表现优秀、年度考核合格者,可正常续聘。


五、工作纪律

1.本次招聘工作全程严格执行公开招聘纪律,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原则,全程接受监督。

2.招聘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回避制度、保密制度,严禁徇私舞弊、违规操作。

3.应聘人员须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违规参考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及录用资格,列入招聘失信名单。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所有岗位均为劳务派遣岗位,不解决编制、不提供落户,报考人员须自愿知悉并认可用工性质。

2.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考试、体检、公示等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3.本招聘方案未尽事宜,由我院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进行合理调整。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98-65250702(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人:许老师,13698905840;吴老师,13876966400。

本方案由海南省农业科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院机关纪委参与全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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