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县人民医院医共体2026年急需紧缺岗位招聘公告(一)-海南-定安县-医疗-2026-体制内直签非编-定安县人民医院医共体

定安县人民医院医共体2026年急需紧缺岗位招聘公告(一)

定安县人民医院医共体2026年急需紧缺岗位招聘公告(一)

招聘12人10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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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9/14 09:00-2026/9/18 16:00

为进一步加强定安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有效缓解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紧缺状况,满足群众就医和医共体业务发展需要,推动医共体医疗卫生服务高质量发展,结合医共体岗位需求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人数和待遇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2名,涉及10个岗位,详见附件《定安县人民医院医共体2026年急需紧缺岗位招聘信息表》。

定安县人民医院医师、中药师岗位,工资待遇参照定安县人民医院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执行;定安县龙河镇中心卫生院、定安县龙湖镇卫生院岗位,工资待遇参照定安县基层医疗单位编外工作人员待遇标准执行。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和专业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满足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

7.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节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定安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方式和开考比例

定安县人民医院医师、中药师岗位,定安县龙河镇中心卫生院药剂士岗位采取面试方式进行,不设定开考比例;

定安县龙河镇中心卫生院、定安县龙湖镇卫生院护士岗位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开考比例为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招聘工作实施小组讨论同意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公告在定安县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dinganxrmyy.com)发布。

(二)报名

1.报名与资格审查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个应聘人员只允许选报一个岗位。

2.报名网址:https://signup.xin/login?redirect=/home/projectEnroll/2096779135437303810

3.报名时间:2026年9月14日9:00至9月18日16:00。

4.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或第三代社保卡;

(2)户口簿(本人页);

(3)学历(学位)证书;

(4)职称或资格证书;

(5)承诺书;

(6)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

(7)相应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包括委托培养、定向培养人员须提供委托培养、定向培养单位及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定安县以外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需提交经现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当地组织人事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8)应聘人员与定安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含县人民医院及各成员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存在近亲属关系的,报名时必须主动如实告知,填写附件3《应聘人员近亲属关系报备表》。

(三)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招聘工作实施小组组织实施,报名时间截止后,招考职位未能开考导致岗位取消的,由招聘工作实施小组组织改报(时间另行通知),其他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一律不得改报。

资格初审在网上进行,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应聘人员需及时关注审核结果,根据审核结果及时补充材料,2026年9月18日16:00系统准时关闭,不再进行新报名注册及补充材料,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笔试时间地点、准考证打印等有关事项在定安县人民医院官网上发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应聘人员要真实、全面、准确填写报名表,应聘人员要对所提供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另行公告,笔试地点为定安县。

(2)笔试内容:护理专业基础知识。

(3)笔试方式:闭卷考试

(4)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总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5)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笔试结束后,招聘工作实施小组根据考试成绩整体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一般不低于试卷卷面总分50%。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拟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在定安县人民医院官网上面向社会发布。

2.确定拟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1)拟入围面试人员从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若末位出现同分数者,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数确定拟入围面试人员。

(2)应聘人员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空额,从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3)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招聘的岗位,资格初审合格的进入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

面试前,根据招聘岗位条件,由招聘工作实施小组组织实施入围面试人员资格复审工作。

(1)参加面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主动放弃复审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2)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面试

(1)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

(2)面试成绩为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所有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均为80分,面试成绩不达80分不予聘用。

(3)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和内容:另行公告。

5.总成绩计算方法

《定安县人民医院医共体2026年急需紧缺岗位招聘信息表》中采取面试形式进行招聘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采取笔试+面试形式进行招聘的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考试总成绩为百分制。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

1.仅面试岗位:直接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

2.笔试+面试岗位:优先按照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按加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排名顺序。

(五)体检

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入围人选。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天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察

考察人选根据考试或考核、体检结果等额确定。由招聘工作实施小组组织对考察人选进行综合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调查。因考察人选放弃考察或考察不符合要求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经研究,可在应聘同一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七)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

拟聘用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综合确定,在定安县人民医院官网上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或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本次招聘岗位用工方式为编外合同制,入职后分别与定安县人民医院、定安县龙河镇中心卫生院、定安县龙湖镇卫生院签订劳动合同。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手续。

定安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落实《人才引进与人才培养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入职后根据人才标准发放住房补贴、基础补贴等多项福利待遇。


六、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2017〕35号)。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考试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七、其他事宜

(一)本次招聘医师入职后由定安县人民医院医务部进行调配轮岗,聘用人员须服从分配。

(二)38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9月14日及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即1980年9月14日及以后出生。

(三)海南省户籍是指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常住人员登记户口所在地在海南省的人员;海南省生源是指参加高考(中考)被高校(中专)录取时登记户口所在地在海南省的人员。

(四)招聘工作的时间安排及相关事宜,以在定安县人民医院官网发布的公告为准。

(五)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实施小组负责解释。

地址:海南省定安县定城镇见龙大道443号定安县人民医院行政楼一楼组织人事部。

报名咨询电话:0898-63822086

监督、投诉电话:0898-63838989

(接听电话时间均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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