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四方之才,共建自贸港“百万英才兴海南·四城同办”
校招活动儋州市教育局公开(考核)招聘中学教师
公告(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11·06”重要讲话精神,加快建设“人才荟萃之岛、技术创新之岛”,推进“百万英才兴海南”行动计划落地落实,以聚四方之才共建自贸港“百万英才兴海南·四城同办”校招活动为平台,补充紧缺学科教师,优化学科教师配置,充实我市中学教师队伍,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和“定校、定岗”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职位、职数
(一)招聘岗位:海南省洋浦中学、儋州市第二中学、洋浦经济开发区第二中学、上海师范大学附属儋州实验学校等4所学校赴高校面向全国普通高等院校2027年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含2年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公开(考核)招聘中学教师39名,其中高中教师16名,初中教师23名(具体招聘岗位、数量及资格条件见附件1)。
(二)招聘地点:本次招聘依次赴西安和沈阳设点招聘,各设点地区均独立组织招聘考试。
(三)招聘顺序:本次招聘计划在西安设点面向2027年应届硕士毕业生(含2年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进行考核招聘工作,在沈阳考点面向2027年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含2年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进行公开招聘工作。
三、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7.委培、定向及与海南省党政机关(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须征得委培、定向单位及所在单位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组织人事部门同意;
8.法律、法规、规章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7.我市在编在岗教师;
8.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9.《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有关要求
1.对报考学历的有关要求
报考者须在2027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留学归国人员需在2027年7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职业资格和能力要求
所有考生报名时需提供相应学科及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2027年应届毕业生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须提交承诺书(承诺2027年7月31日前取得)。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儋州市人民政府网(www.danzhou.gov.cn)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
1.西安考点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自2026年9月7日9:00至2026年9月14日17:00
报名网址:报考人员应在此期间登录网站https://gkzp.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9549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2026年9月14日12时后不再接受新用户网上报名。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6年9月14日12时前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应于2026年9月14日17时前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如在规定时间内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可按照公告要求参加现场报名。未参加现场报名或现场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不能参加后续考核环节。网上报名系统将于2026年9月14日17时准时关闭。
(2)现场报名:(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网上报名通过的考生需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
现场报名时间:2026年9月15日9:00至17:00。
现场报名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新勇活动中心(东)201(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郭杜街道西长安街620号)(详细地址如有调整,以最新公告为准。)
2.沈阳考点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自2026年9月7日9:00至2026年9月18日17:00
报名网址:报考人员应在此期间登录网站https://gkzp.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9550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2026年9月18日12时后不再接受新用户网上报名。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6年9月18日12时前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应于2026年9月18日17时前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如在规定时间内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可按照公告要求参加现场报名。未参加现场报名或现场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不能参加后续考核环节。网上报名系统将于2026年9月18日17时准时关闭。
(2)现场报名:
本站点共设置2个现场报名点:
①现场报名点一:东北大学(辽宁省沈阳市),现场报名时间:2026年9月19日9:00至12:00。
本次现场报名具体场地地点将另行在报名网站重要通知栏公布,请考生报名前务必及时查阅,按通知地址前往报名。
②现场报名点二:沈阳师范大学大学生就业之家(实验中心225)(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正良街道黄河北大街253号)(详细地址如有调整,以最新公告为准),现场报名时间:2026年9月19日9:00至17:00。
3.报名材料提交
网络报名与现场报名材料提交一致,报考人员应提交如下材料(网上报名提交电子材料需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建议在50KB至200KB区间):
(1)《聚四方之才,共建自贸港“百万英才兴海南·四城同办”校招活动儋州市教育局公开(考核)招聘中学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3,本人签名并扫描上传);
(2)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2027年应届毕业生(不含2年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附有二维码标识)及提供《承诺书》(附件4)进行报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的必须提供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
(4)相应教师资格证书,2027年应届毕业生(不含2年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须提供《承诺书》(附件4)进行报名;
(5)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承诺书(附件6);
(6)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寸jpg格式,20KB以下);
(7)2025年、2026年择业期未就业应聘人员需上传未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并提交《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附件8)。
4.报名注意事项
(1)招聘单位将在现场报名的同时接受现场咨询,考生可现场咨询报名相关事宜。
(2)西安考点考试时间安排:
面试时间及地点:2026年9月16日,西安市。
(以上时间、地点为初步暂定时间地点,详细信息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后续公告,合理安排行程,以免耽误考试。)
(3)沈阳考点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儋州市人民政府网。
(4)每位应聘人员每个考点限报考1个岗位。如已在西安考点入围并进入拟聘签约环节,不可参加沈阳考点的应聘及后续考试环节。应聘人员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信息不真实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本次校园公开(考核)招聘不设定开考比例。
(5)网上报名考生应及时登陆报名网站了解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初审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如果在规定时间内资格初审仍未通过的,可按照公告要求参加现场报名。未参加现场报名或现场资格审查不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能参加后续考核环节。
5.资格审查
(1)西安站点网上报名考生需在现场报名时间内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复审。已完成网上报名且网上资格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到场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网上资格审核未通过、选择参加现场报名的报考人员,在现场报名时同步接受资格审查。未按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考生须按照资格审查材料清单(附件4)提前准备好审查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以便工作人员现场进行审核。
(2)沈阳考点考生须在笔试结束后,按照公告要求参加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生报考后应及时登录儋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或者现场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未能及时查阅公告、通讯不畅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4)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公开(考核)招聘考试
1.考核招聘考试(西安考点)
(1)考核方式
考核招聘免笔试,按实际通过资格复审人员进入考核环节。考核仅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2)面试
面试采用微格教学+答辩的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的学科专业知识和技能,教育教学理论,口语表达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录用。入围面试考生未形成竞争的岗位,须经考核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才可确定为面试合格。报考同一岗位有两名(含)以上考生出现面试成绩并列时,须进行加试(采取面试形式),按加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顺序。
面试考试结束后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考生面试结束离场后,到指定地点确认个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同时在儋州市人民政府网发布。
2.公开招聘考试(沈阳考点)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含教育学、心理学)和相应学科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
①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在儋州市人民政府网公布。
②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的科目、招聘岗位需求合理划定,一般不低于试卷卷面总分的50%(笔试平均分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实际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面试前3天在儋州市人民政府网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须按照资格审查材料清单(附件4)提前准备好审查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以便入围面试资格复审时工作人员现场进行审核。具体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以公告为准。
(3)面试
面试采用微格教学+答辩的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的学科专业知识和技能,教育教学理论,口语表达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录用(面试成绩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入围面试考生未形成竞争的岗位,须经考核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才可确定为面试合格。
(4)考试综合成绩
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6:4计算考试综合成绩,即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40%(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如报考同一岗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考试综合成绩在儋州市人民政府网公布。
(四)签订三方就业协议和拟聘用意向书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试综合成绩(考核招聘以面试成绩为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对象。入围体检与考察的考生现场提交本人已签名的三方就业协议书和签订《拟聘用意向书》。逾期没有提交三方就业协议书和《拟聘用意向书》的,均视为自行放弃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招聘领导小组可结合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组织已入围体检与考察人选进行体检。事业编制人员录用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视为放弃体检与考察资格。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从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线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考核招聘面试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结果应及时告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7天内向招聘单位(部门)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环节。由招聘单位对其德、能、勤、绩、廉以及对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适应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公示。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儋州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群众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宜聘用的,一律不予聘用。
公示期间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问题反映,但所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将拟聘用人员报市人社局核准后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人员待遇及管理
(一)聘用的教师办理入编,享受海南省儋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二)聘用的教师可按规定享受人才优惠政策,其中,符合《儋州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实施细则(试行)》相关条件的人才,可享受最高35万元的人才补贴(相关政策详见:https://www.danzhou.gov.cn/danzhou/xxgk/zfwj/bm/202505/t20250513_3863114.html)。
(三)初次就业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非初次就业工作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四)被聘用的教师需在我市服务满5年及以上(含试用期)才能申请流动。
六、招聘工作纪律
(一)教师招聘工作是一项严肃认真、政策性强的工作。工作人员应坚持原则,排除干扰,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凡发现弄虚作假、伪造、仿造、涂改招聘有关材料者,取消其录用资格。
(三)在招聘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工作失误,从严查处,决不姑息;对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七、其他
(一)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或指定任何考试用书。
(二)本公告由儋州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三)联系方式
网上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898-65810985
监督电话:(0898)23334285
(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03:00-05:00。注:节假日期间不予咨询,敬请谅解。)
附件:1.聚四方之才,共建自贸港“百万英才兴海南·四城同办”校招活动儋州市教育局公开(考核)招聘中学教师岗位计划表(西安考点)
2.聚四方之才,共建自贸港“百万英才兴海南·四城同办”校招活动儋州市教育局公开(考核)招聘中学教师岗位计划表(沈阳考点)
3.聚四方之才,共建自贸港“百万英才兴海南·四城同办”校招活动儋州市教育局公开(考核)招聘中学教师报名登记表
4.承诺书
5.聚四方之才,共建自贸港“百万英才兴海南·四城同办”校招活动儋州市教育局公开(考核)招聘中学教师资格审查材料清单
6.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承诺书
7.同意报考证明
8.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儋州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6年9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