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应急管理厅2026年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人员公告(第1号)-海南-事业单位-2026-行政事业编-有编制-海口市-海南省应急管理厅

海南省应急管理厅2026年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人员公告(第1号)

海南省应急管理厅2026年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人员公告(第1号)

招聘4人4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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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9/7 08:00-2026/9/14 12:00

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海南省应急管理厅2026年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海南省应急物资储备中心

海南省应急物资储备中心为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省级应急物资储备仓库(粮食仓储库外)的建设和日常管理,灾情统计、灾情核查、灾害损失评估和综合减灾档案管理等工作。

(二)海南省航空应急救援中心

海南省航空应急救援中心为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航空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和管理,航空应急技术的应用与推广、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救援,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的专业资格管理等工作。

(三)海南省灾害监测预警中心

海南省灾害监测预警中心为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应急处置及救援过程的遥感技术支持,自然灾害监测预报预警、风险隐患信息汇集、共享、分析研判等工作。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坚持宏观管理与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四)坚持按发布的岗位条件招聘。


三、招聘单位、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及范围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共4名,其中,管理人员1名,专业技术人员3名。具体详见《海南省应急管理厅2026年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7.应聘时已与海南省党政机关(含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应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考,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必要时应征得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8.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38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9月7日至2008年9月6日期间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7.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8.凡与招考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文秘、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审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五、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应急管理厅官网同时发布公开招聘信息。后续招聘工作中的延长报名公告和拟聘用人员公示等信息在与招聘公告相同范围内发布。其他公告在海南省应急管理厅官网发布公告。

(二)组织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证明材料等、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招考岗位。报考后应及时登录海南省应急管理厅官网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制度。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按招聘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因本人填报信息不完整、填报错误或提交的报名材料不真实、不齐全、不清晰、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导致审查结果不通过的,责任自行承担。

2.报名时间和网址:

报名时间:2026年9月7日8:00至2026年9月14日12:00

报名网址:

https://kaoshi.daijun.com/#/user/login/dw=eb65wPMuiCWE2O3czm3WIyE3ik9LPNUjNwEvh3JbCegUZnT6ng

3.报名材料

报名时须在网上提交以下材料:

(1)《海南省应急管理厅2026年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本人签名并扫描上传)。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正反面)。

(3)户口本(户主与本人页)。

(4)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认证证书等。2026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所在学校相关证明。

对于国内院校毕业生应聘人员,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上的专业代码或名称因教育部专业目录调整、院校专业设置变更等原因,与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中的专业代码、名称不一致的;对于国(境)外留学归来的应聘人员,其学历学位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岗位需求表中的专业名称存在差异(例如:翻译名称不一致、专业分类标准不同等)的,上述两种情况将由招聘领导小组进行专项审核,依据应聘人员毕业院校出具的所学专业课程清单或成绩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研究确定其是否符合专业报考资格。除上述情况外,应聘人员所学专业的代码及名称须以教育部最新发布的专业目录为准,与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中的专业代码及名称一致。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6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到毕业时间的,需上传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本人近期2寸免冠蓝底证件照片。

(7)报考时已与海南省党政机关(含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须上传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并按照人事管理权限,上传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见附件4)。

(8)《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名摁捺手印,并扫描上传,见附件3)。

(9)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

4.资格审查及查询

资格审查小组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等进行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要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及时填写、提交并确认报名信息,避免因网络拥堵等问题导致报名失败。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须在2026年9月14日12:00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2026年9月14日12:00后报名系统不再接受考生新注册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不得更改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请于2026年9月15日17:00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未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或资格审查仍未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能参加考试。报名系统将于2026年9月14日12:00准时关闭报名通道,并于2026年9月15日17:00关闭材料提交通道。

按岗位的招聘职数与应聘该岗位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进行笔试,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发布延长公告,如仍未达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招聘岗位被取消的,不再安排相关考生再次报名。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5.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请在规定时间内使用电脑端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自行留意海南省应急管理厅官网明确的打印时间。

(三)组织考试(笔试和面试)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面试均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开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或出售考前复习资料。

1.笔试

严格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琼人社规〔2025〕9号)组织笔试。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分别命题,测试应聘人员的知识水平和能力素质,其中专业知识占笔试总成绩比重应不低于60%。笔试时间与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试为闭卷考试。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的科目、招聘岗位需求合理划定,一般不低于百分制试卷卷面总分的50%;如笔试合格分数线低于试卷卷面总分50%的,应当经主管部门和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划定。

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在海南省应急管理厅官网上公示。

2.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1:4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面试前,在海南省应急管理厅官网发布面试公告并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在面试前3天在海南省应急管理厅官网公布。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所须提交材料,另行公告通知。

3.面试

严格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琼人社规〔2025〕10号)开展面试工作。海南省应急管理厅及所属事业单位考官不超过三分之二。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重点测试:综合分析能力、沟通和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在候分区当场核对本人的抽签顺序号、准考证号、面试成绩,确认无误后签名离场。

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并在海南省应急管理厅官网公示。

4.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计分。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依据“四舍五入”法,考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报考同一岗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加试以面试形式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综合成绩在海南省应急管理厅官网上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应聘人员。

2.体检: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由海南省应急管理厅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2025〕2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结果应及时告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第三十九条之规定,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7天内向海南省应急管理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或以上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应当有纪检人员陪同,复检只能进行1次。

3.考察:由海南省应急管理厅组成考察小组到应聘人员原工作或学习单位,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查阅个人档案,并形成考察报告。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予聘用。自愿放弃的,须提交自愿放弃书面说明,明确应聘岗位、放弃原因等,本人签名。空缺的岗位名额,在应聘相同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在海南省应急管理厅官网发布。

(五)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将拟聘人选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应急管理厅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海南省应急管理厅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报送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递补名单在海南省应急管理厅官网发布。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六)核准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经海南省应急管理厅审核后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备案。经核准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海南省应急管理厅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七)办理聘用及相关待遇

1.招聘单位应及时通知拟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到。拟聘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限内报到的,招聘单位可以取消其聘用资格。

2.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招聘人员享受的待遇按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3.受聘人员可凭《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办理党(团)关系、档案、户口迁移等相关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的情形的,应当实行回避。

(二)严格执行招聘纪律。如有违反《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三)公开招聘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招聘工作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1.海南省应急管理厅机关纪委:0898-68922901(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2.海南省应急管理厅人事处:0898-65206299(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3.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898-65336895(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七、联系方式

1.海南省应急物资储备中心

咨询电话:0898-68916044(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2.海南省航空应急救援中心

咨询电话:0898-66212916(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3.海南省灾害监测预警中心

咨询电话:0898-68952531(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4.网上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898-65230708(咨询时间:工作日09:00-12:00,14:30—17:30,节假日不接受咨询)。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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