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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龙华区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第一号)

海口市龙华区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第一号)

招聘30人27个岗位

查看职位表
报名时间
2026/8/25 08:00-2026/8/31 17:00
准考证打印
2026/10/12 -2026/10/17
笔试时间
2026/10/17 08:30-2026/10/17 12:00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事业单位人才结构,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琼人社规〔2025〕9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琼人社规〔2025〕10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条件及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0名,详见《海口市龙华区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按我省事业单位相关政策规定享受工资福利待遇。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8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2026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放宽至43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9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岗位所需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报考时,委培、定向及与我省党政机关(含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上传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附件2);

8.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7.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8.《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9.曾被开除公职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含笔试和面试)、体检及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官网(网址:http://lhqzf.haikou.gov.cn/)向社会发布。后续招聘工作的各有关事项,将在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25日8:00-8月31日17:00(周末正常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

3.报名网址:http://zp.cpta.com.cn/tyzpwb/?examid=dddCdb(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

4.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报考公告、专业参考目录、招考岗位表等,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须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报名登记表,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4),填报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2)每个考生只允许选报一个岗位。网上报名包括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和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

(3)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职位选报和确认,均视为放弃报名。

(4)网上报名资料应与招聘岗位要求一致。须上传以下原件的电子扫描件:

①报名登记表(报名系统内填写)。

②居民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均可作为参加考试身份的有效证明,请将有效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正反两面合并成一张图片。

③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

④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的学历及学位证书。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认证证书等。

对于国内院校毕业生应聘人员,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上的专业代码或名称因教育部专业目录调整、院校专业设置变更等原因,与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中的专业代码、名称不一致的;对于国(境)外留学归来的应聘人员,其学历学位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岗位信息表中的专业名称存在差异(例如:翻译名称不一致、专业分类标准不同等)的,上述两种情况将由海口市龙华区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区招聘工作专班”)进行专项审核,依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所学专业课程清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研究确定其是否符合专业报考资格。除上述情况外,应聘人员所学专业的代码及名称须以教育部最新发布的专业目录为准,与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中的专业代码及名称一致。

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由学校出具准予毕业的证明(附件5),须加盖学校或院系公章。如2026年8月31日前无法取得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⑤本人近期2寸免冠蓝底证件照片。

⑥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⑦报考时,委培、定向及已与我省党政机关(含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建立人事关系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经所在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附件2);报考定向从海口市服务基层项目(“三支一扶”、中西部计划志愿者)中招聘的岗位须提供相应服务期满合格的服务证书或市级主管部门开具的服务证明(加盖公章)。

⑧《考生诚信承诺书》下载打印(附件4),必须由本人手写签名按手印后上传。

⑨以择业期身份报考应届生岗位的需提供从社保机构打印的无职工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记录。报考应届生岗位的必须以最高学历专业报考,其他职位符合条件的可以用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

⑩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⑪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

注意:以上提供的报名材料必须完整,招考单位无提醒补齐义务,未完整提供,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其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1.报名系统将于2026年8月31日17:00准时关闭,系统关闭前考生须按要求注册并提交材料完成报名(系统关闭后将无法修改报考信息及上传材料,也不再接受考生新注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及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参考往年报名情况,报名初始阶段人数较少,资格审查速度较快,报名最后阶段,尤其是最后两天报名集中,届时会影响资格审查速度。建议报考人员合理安排报考时间,根据本人专业、意愿和职业规划等尽早报名。

2.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8月25日至2026年9月2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在网上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期间及时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查询本人资格审查状态及结果。报名确认成功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未确认成功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8月31日17:00前在网上改报其他岗位,未在规定时限内处理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网上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

3.报名后招聘岗位的岗位数与报考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该比例数的,相应减少招聘岗位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并于9月3日以公告的形式向社会公布。被取消岗位而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可在9月4日8:00-17:00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网上改报与资格审查同日进行,请报考人员及时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已核减招聘人数的岗位,不因本环节再调整已报名该岗位人数。

区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依据本方案的招聘条件完成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因电话不畅,其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四)打印笔试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

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打印时间:2026年10月12日-2026年10月17日。

报考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原件(如身份证遗失或过期,请出具派出所开出的有效临时身份证明)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两证缺一不可。

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是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等环节的重要凭证,请报考人员务必自行妥善保管。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1)笔试科目及范围:《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笔试范围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发布的2026年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6)为准。

(2)笔试时间:

综合管理类(A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

2026年10月17日(周六)上午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3)考试方式:闭卷考试。公共科目笔试的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考试当天9:00之后,考生不得入场。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题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二科考试的答题卡及所有发放的资料。

(4)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5)笔试成绩:笔试科目每科分值为150分。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总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计算方法如下: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

(6)成绩查询:2026年11月下旬,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具体时间以报名系统为准。

(7)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在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布。

(8)成绩复核:由省人事考试服务中心处理考生申请的成绩复核工作,原则上只接受对缺考、零分和违纪违规三种情形有异议的考生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提交的成绩复核申请,不受理其他情形复核申请。

2.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确定。

区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依据本方案的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交《报名登记表》(报名系统内导出打印)及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前述要求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面试前3天在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官网上公布最终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面试公告公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或者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3.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试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面试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参加面试。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留意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官网,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4.考试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计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报考同一岗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综合成绩在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区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第三十九条之规定,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7天内向区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应当有纪检监察人员参与,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2.考察

根据体检情况确定考察人选。

(1)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2)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查阅个人档案,并形成考察报告。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予聘用。自愿放弃的,须提交自愿放弃书面说明,明确应聘岗位、放弃原因等,本人签名。空缺的岗位名额,可在应聘相同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在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布。

(七)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由区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区招聘工作专班研究同意。拟聘人员名单将通过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官网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区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进行核查,核查处理结果报送区招聘工作专班审定。区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只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举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区招聘工作专班研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在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布。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按人事管理权限和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无特殊理由不报到或不服从工作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5年,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的各项纪律规定。

(一)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的情形的,应当实行回避。

(二)严格执行招聘纪律。对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假借事业单位公开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或授权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招聘无关。

(四)公开招聘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招聘工作全部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事项由区招聘工作专班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规定执行。

(二)招聘事宜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监督电话:0898-66568060(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08:30—12:00,14:00—17:30)

网上报名系统技术电话:0898-65350071、0898-65350072(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08:00—12:0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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