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8人2个岗位
海口市荣山学校是一所负责教育矫治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的专门学校,隶属海口市司法局,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加强市荣山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规定(试行)》(琼人社规〔2022〕5号)、《海南省教育厅等十部门印发 <关于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琼教规〔2022〕4号)等文件精神,经报市委编办核定空编和岗位使用计划,我局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聘市荣山学校专任教师8名。为确保公开选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公开选聘下属事业单位市荣山学校专任教师8名,详见附件1。
二、选聘范围、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选聘范围和对象
面向全国公开选聘目前仍在中小学任教且符合此次选聘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全额财政拨款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思想觉悟高,政治立场坚定;
(4)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或其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7)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8)应聘人员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1980年5月31日后出生);
(9)符合选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
2.岗位条件
专任教师1(2名):一是具有6年及以上教龄,具有2年以上中小学中层领导及以上行政管理工作经历;二是具有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三是具有行政管理、组织协调、教研能力,在驾驭全局、抓班子、带队伍等方面能力突出;上述资格条件中关于教龄、任职年限等计算时间,均截至2026年5月31日。
专任教师2(6名):一是具有6年及以上教龄,热爱专门教育事业,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基础功底扎实,业务能力过硬;二是具有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现从事专门教育工作3年以上,可放宽至二级教师);上述资格条件中关于教龄、任职年限等计算时间,均截至2026年5月31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未满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程序及方法
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核选聘、体检考察、讨论决定、办理选聘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选聘公告在海口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海口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发布。考生报考后应及时登陆海口市司法局门户网站了解选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2.报名链接:https://zpks.hnrczpw.com/nindex/?ecode=bfNqeAFu
3.报名时间:2026年6月10日9:00至2026年6月18日12:00,逾期不再受理。
4.报名要求:
网上报名包括提交报名表及上传照片,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不接受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上传以下材料(材料均扫描上传,以JPG图片格式,图片大小不超过2MB)。
5.报名材料:网上报名时应聘人员所需上传的报名材料为:
(1)《海口市司法局面向全国公开选聘下属事业单位市荣山学校专任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正反面在同一页面);
(3)毕业证书(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应聘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学历认证材料(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
(5)教师资格证;
(6)户口本(本人页和首页);
(7)近期正面免冠彩色1寸照片;
(8)履职报告(撰写要求见附件3);
(9)考生承诺书(附件4);
(10)同意报考证明(附件5);
(11)职称证书;
(12)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佐证材料、教龄佐证材料、职务证明等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
网上报名系统在2026年6月18日12时后不再接受考生新注册报名。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须在2026年6月18日12时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重新提交或资格审查仍未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能参加考试(考核)。系统将于2026年6月18日17时准时关闭。
6.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选聘公告,了解选聘岗位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
(2)应聘人员应按选聘要求如实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完整、填写错误,或者提交的报名材料不齐全、不清晰、不符合要求,而导致审核结果不通过的,责任自负。
(三)资格审查
本次选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选聘公告及《海口市司法局面向全国公开选聘下属事业单位市荣山学校专任教师岗位信息表》,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选聘的全过程。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和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岗位要求(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报名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如经查实为弄虚作假、不符合条件等违反选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岗位的选聘数与应聘该岗位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方可进入业绩评审环节,如未达到1:5的比例,经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是否以实际人数进入业绩评审环节。
(四)考核选聘
由业绩材料评审和面试答辩(岗位能力考评)两部分组成,各部分满分均为100分。应聘者的综合成绩按“业绩材料评审得分占40%、面试答辩得分占60%”折算合成,取小数点后两位。
1.业绩材料评审。
对符合业绩材料评审条件的人员进行业绩材料集中评审,业绩材料评审满分为100分。业绩评审着重考察审核应聘者的基本素质、工作业绩、个人荣誉和学术能力等。专家组依据应聘教师业绩材料评审要点,审核应聘者本人提交的应聘材料,进行等级量化评分。业绩材料评审成绩在海口市司法局官网公示。
2.面试(岗位能力考评)。
面试人选根据业绩评审成绩按选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如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是否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须有专家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表决情况应详细记录。
应聘者面试前须提供《海口市司法局面向全国公开选聘下属事业单位市荣山学校专任教师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户口本(本人页和首页)、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佐证材料、教龄佐证材料、职务证明、履职报告、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考生承诺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取消考核资格。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应按照业绩材料评审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复审材料经审查属实后退回原件,应聘者必须对所提供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组织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进行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面试答辩重点评审应聘者适应岗位的能力、教育理念、管理理念,通过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报考同一岗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业绩材料评审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业绩材料评审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加试以面试形式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在海口市司法局官网公示。
(五)体检及考察
1.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选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3天内经本人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综合性或以上医院进行,以复查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经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名额,按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2.考察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按拟选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应聘人员经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选聘。空缺的岗位名额,按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六)会议研究决定与公示
根据综合总成绩、体检、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局党组会讨论决定拟选聘人选,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违反选聘规定的,取消选聘资格。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选聘人员公示期满无影响选聘问题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年。
四、纪律要求
公开选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规定(试行)》(琼人社规〔2022〕5号)。
本次选聘工作受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口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监督指导,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五、有关事项说明
学校根据教学工作实际情况,统筹安排教师轮休,实行全年分批轮休制,有别于普通中小学校寒暑假的固定安排。
六、联系方式
地址:海口市秀英区长滨二路海口市政府行政办公区16号楼北楼二楼海口市司法局人事警务科2020室
咨询电话:0898-68723960
联系人:郭先生 晋女士
监督电话:0898-68723785
网上报名系统技术电话:0898-66738902、0898-66738761(9:00-12:00,14:30-17:30,节假日不接受咨询)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