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人3个岗位
为加强我院卫生健康队伍建设,进一步满足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决定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一批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专业对口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人数
本次考核招聘编外人员共3个岗位,3人(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失信记录。
2.有团队精神和奉献精神,服从工作安排和调配,具有较强责任心;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聘用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及其他要求(详见附件1);
5.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参照《海南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所学专业未列入《海南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共同研究认定;
6.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下列情况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公告。通过东方市中医院公众号渠道发布。
(二)报名方式。采用网上和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网上报名包括填写报名信息、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等环节。报名后应留意招聘工作动态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1.报名时间:自2026年5月18日8:30起至5月20日16:00止。
2.报名渠道:线上:报名表及个人简历投到邮箱1411743292@qq.com,线下:东方中医院门诊楼6楼人事科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应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填写报名表及个人简历进行报名。请考生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参照附件招聘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线上报名时上传以下附件:
(1)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白底证件照片;
(2)有效身份证正、反二面合并成一张图片;
(3)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
(4)相应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或相关证明;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附有二维码标识,并在有效验证期内),2026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东方市中医院2026年编外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签字并按指印上传,见附件2);
(7)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范围:全国);
(8)考试诚信承诺书(签字并按指印上传,见附件3);
(9)本人简历(含教育和工作经历)。
3.资格审查。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齐全,在报名表中填报的信息及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的,招聘小组均可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招聘方式
考核招聘分为资格审查和面试2个环节,满分100分。其中,学历、职称等资格审查满分40分,面试满分60分,考生的综合成绩=资格审查分数+面试分数。
(一)资格审查阶段(占40分)
根据应聘人员的学历证书、职称资格证书(未取得证书的提供相关有效证明)等进行评分,标准如下:
1.职称分数:高级职称24分;中级职称22分;初级职称20分;无职称人员基本分12分,以报考岗位相关专业最高职称为准。
2.学历分数:研究生学历16分;本科学历14分。以报考岗位相关专业最高学历为准。
(二)面试阶段(占60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由市中医院相关领域专家开展面试工作。面试方式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考核方式,面试考核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应聘者适应岗位的能力。面试成绩达不到36分(即考核环节总分的60%)的,不予聘用。本次考核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报考同一职位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总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按下列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若综合成绩相同,面试成绩也相同的情况,则加试一场面试,以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五、体检
(一)面试结束后,从各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和尿毒品检测项目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三)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确定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只复检不合格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聘用资格。
(五)因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导致空缺的,在该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面试考核成绩、体检结果等情况,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并经东方市医疗健康集团党委研究后,在“东方市中医院”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只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举报。为维护应聘人员权益,举报人必须实名举报。
(二)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被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
用人单位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从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计算,聘期1年,参照用人单位同类人员待遇执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全过程实行阳光操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应聘者在招聘过程中隐瞒重要信息将取消聘用资格,面试工作人员、专家库人员与应聘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九、其他
(一)其他相关事宜以“东方市中医院”微信公众号公告为准。
(二)本招聘方案由东方市中医院2026年考核招聘编外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如有未尽事宜,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本招聘公告发布后,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东方市中医院2026年编外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无关。
附件: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