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8人5个岗位
我校创办于1923年秋,是一所完全中学,是海南省教育厅直属学校,系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学校坐落在海南省海口市,先后被评为“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单位”“全国十佳科技教育创新学校”“全国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一等奖学校”。2017年我校被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首届“全国文明校园”称号。
我校积极响应海南自贸港建设的号召,扩大办学规模,2025年秋季正式投入使用的江东校区位于海口江东新区。目前,我校有三个校区,即:府城校区、美伦校区和江东校区。三个校区的编制、教育教学等全部由学校统一管理。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江东校区教学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2024至2026届大学毕业生与骨干教师8名。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及范围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共8名(专业技术人员8名)。具体详见《海南中学江东校区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职位表》(附件1)。
本次招聘设有海口、武汉两个考点。
考试地点及顺序由海口、武汉依次进行。各考点的招聘公告按照海口、武汉依次发布。若某学科岗位招聘计划在海口考点招满,武汉考点不再招聘该学科教师。海口考点考试工作结束后,我校将在海南中学校园网公布武汉考点剩余招聘计划。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7.报考时已与我省党政机关(含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上传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海南省在编中小学教师应聘须附加提供所在单位和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本人参与我校公开招聘的证明。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