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人4个岗位
根据儋州洋浦一体化发展对高层次专业化人才的迫切需求,拟通过招聘政府雇员(高级)的方式,面向金融、港航物流、低空经济、公共卫生等重点领域引进专业人才,为儋州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4人,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人才优先、择优聘用原则。
三、招聘范围、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
(二)招聘条件
1.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合法的外国公民身份;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3)愿意服务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和儋州洋浦一体化发展;
(4)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自觉履行政府雇员职责与义务;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拟聘用岗位的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法被机关、事业单位解除合同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6)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7)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与现(原)单位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并仍处于竞业限制期内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从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情形的。
3.其他条件:
详见附件中所列招聘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儋州市人民政府网、“儋州人才”微信公众号、智联招聘等渠道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本次招聘仅接受线上报名,应聘人员须登录在线报名系统,完成信息填报与材料上传。报名与考试时均须使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社保卡),且报名与考试的身份证(社保卡)须保持一致。考生应按招聘要求如实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因本人填写信息不完整、填写错误或提交的报名材料不真实、不齐全、不清晰、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导致审查结果不通过的,责任自负。
1.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21日。
(2)报名网址:https://dzzfgy.zhaopin.com/
(3)网上报名须上传以下材料:
考生须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填写报名表,并上传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证件照片;
②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社保卡)(证件正反面合并成一张图片);
③国内院校毕业生提交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的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内院校在读学生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的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④海外和港澳台院校毕业生提交学位有关证明、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海外和港澳台院校在读学生须提供在读相应证明;
⑤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⑥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承诺书(本人手签并拍照上传,附件2);
⑦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公章(附件3);
⑧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
2025年12月21日12时后不再接受报名。考生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5年12月21日12时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应于2025年12月21日17时前补充材料重新提交,如果在规定时间内资格初审仍未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报名系统将于2025年12月21日17时准时关闭。
(三)资格审查
针对报名资料初筛通过的候选人,将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人岗相适度沟通,并依据沟通结果集体评议,确定面试名单。
资格审查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须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
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全过程,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情况,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面试
1.按照不低于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不足上述比例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举行面试。
2.面试采取半结构化方式进行,全面评估应聘人员专业能力、实践经验、沟通能力、分析决策能力及岗位匹配度。
3.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安排及相关事项以短信或电话的方式另行通知。报名人员要确保填写的所有联系方式准确、畅通。
4.面试成绩:请考生及时关注儋州市人民政府网、“儋州人才”微信公众号、智联招聘发布的最新公告。
(五)体检
1.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在具有公务员体检资质的医院。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可在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7日内经本人申请复检一次。复检选择同级别及以上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最终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结果在相关网站上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
3.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六)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1:1比例确定入围考察人员。考察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第三方负责,综合入围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过往业绩表现、遵纪守法、履历真实性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境外人员委托第三方进行背景调查。
(七)确定拟录用人选
1.根据考察结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有关程序报批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相关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发放录用通知书,签订聘用合同;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待调查清楚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发放录用通知书,签订聘用合同。
2.在拟录用环节如有考生自愿放弃,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进行依次递补。如录用人员入职半年内辞职,或出现其他不能到岗的情形,根据工作需要,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可按该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递补,进行体检、考察等程序后办理录用手续。
五、薪酬待遇
按照《儋州市政府雇员管理办法(暂行)》有关规定由用人单位负责政府雇员的日常管理,税前年薪45万元。符合海南自贸港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的,经认定后享受相应人才待遇。
六、纪律要求
如考生在考核招聘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考试舞弊、隐瞒重要信息等,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回避关系的,须实行回避;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请保持报名应聘时所留联系电话、邮箱等正确、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因电话、邮箱不正确或不畅通等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七、其他事项
报名咨询电话:18262612723
监督电话:0898-23328366
(接听时间均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