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华侨中学赴高校面向2026年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9人公告
海南华侨中学赴高校面向2026年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9人公告
教师招考公告

招聘9人5个岗位

报名时间
不同方式时间不同,详见原文
笔试时间
2025/11/22 09:30-11:10


学校简介


1938年创建于昆明,是我国最早的国立华侨中学,先后在保山、贵阳、重庆办学,1946年迁址海口。现为海口市教育局直属的海南省一级甲等学校、省重点中学,市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秉承“崇德尚学远志笃行”校训,强化“五育并举、思政为先;全面发展、健康第一”的办学理念,进一步完善“挖掘创造潜能,引领卓越发展”的课程体系,开拓创新、砥砺奋进。曾获评“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文明校园”“全国体育工作先进单位”“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国家级示范校”“全国五四红旗团委”“中国最佳国际学校”“全国国防教育示范校”“首批全国中小学科学教育实验校”“第三届全国文明校园”,入选“教育部‘国优计划’教育实践学校”“北京大学博雅人才共育基地”“上海交通大学创新人才共育基地”“哈尔滨工业大学人才培养战略合作伙伴中学”“南京大学拔尖创新人才贯通培养‘零年级计划’合作中学”等。



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宁缺毋滥原则。


(三)坚持宏观管理与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四)坚持按发布的岗位条件招聘。



招聘对象、人数、范围、岗位条件等


(一)招聘人数:本次公开招聘教师人数为9名,被聘用者为事业编制人员,可按有关规定享受海口市人才优惠政策和薪酬待遇。


(二)招聘范围:符合本次教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普通高等院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


有关说明: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是指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后的两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保留应届毕业生身份并享受同等就业、升学及相关政策待遇的制度,旨在为毕业生提供就业缓冲期,保障其权益。


(三)岗位条件:


1.所有考生报名时,需填写《海南华侨中学2025年秋季赴高校面向2026年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3);需提供中学相应学科及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及其他要求提供的证件复印件(见报名材料目录表,附件5),报考中学英语教师岗位要求获得专业英语四级及以上等级证书,或近年来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25分、雅思考试6分、托福考试80分及以上成绩单。


2.普通高等院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无法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等级证、教师资格证、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的,须提交《考生承诺书》(附件4),承诺2026年8月15日前取得。2026年留学归国人员应届毕业生(2025年8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毕业)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在择业期的留学归国人员应届毕业生,必须凭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


3.报考人员年龄应在38周岁以下(1986年11月7日(含)之后出生)。


4.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具体内容参见《海南华侨中学2025年秋季赴高校面向2026年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法律、法规、规章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7.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其他条件


本次招聘专业参照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及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2)。


对于国内院校毕业生应聘人员,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上的专业代码或名称因教育部专业目录调整、院校专业设置变更等原因,与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中的专业代码、名称不一致的;对于国(境)外留学归来的应聘人员,其学历学位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岗位需求表中的专业名称存在差异(例如:翻译名称不一致、专业分类标准不同等)的,上述两种情况将由海南华侨中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专项审核,依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所学专业课程清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研究确定其是否符合专业报考资格。


除上述情况外,应聘人员所学专业的代码及名称须以教育部最新发布的专业目录为准,与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中的专业代码及名称一致。



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方案经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通过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海口市教育局官网、海南华侨中学官网、海南华侨中学微信公众号同时发布公开招聘信息,招聘公告发布至报名结束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其中报名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后续招聘工作中的补充公告和拟聘用人员公示等信息在与招聘公告相同范围内发布。其他公告在海南华侨中学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二)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采取现场和网上邮件报名方式进行,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证明材料等环节。


网上报名邮件地址hnhqzxjszp@163.com。


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招考岗位。报考后应及时登录海南华侨中学微信公众号或海南华侨中学官网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海南华侨中学2025年秋季赴高校面向2026年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3),签署《考生承诺书》(附件4),信息填报不实或虚假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2.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11月8日8:00至2025年11月18日18:00(不少于5个工作日)。


现场宣讲报名、时间地址(具体地址后续通告):


(1)海南师范大学2025年11月15日8:00至12:00


(2)华南师范大学2025年11月16日8:00至12:00


3.报名材料


报名时须在网上提交以下材料:


(1)《海南华侨中学2025年秋季赴高校面向2026年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3),需在规定的地方手写签名,扫描上传,提交其他类型报名表报名无效。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面上。居民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均可作为参加考试身份的有效证明。


(3)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认证证书等;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4)已毕业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的,还需要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6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到毕业时间的,需上传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在校证明或成绩单。


(5)本人近期1寸免冠白底证件照片。


(6)《考生承诺书》(本人签名并扫描上传,见附件4)。


(7)中学相应学科及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8)普通话考试等级证书(语文学科不低于二级甲等,其余学科不低于二级乙等)。


(9)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如报考英语教师岗位要求获得专业英语四级及以上等级证书,或近年来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25分、雅思考试6分、托福考试80分及以上成绩单)。


4.资格初审及查询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等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及时登录个人报名邮箱,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8日18:00,到期后不再接收报名邮件,发送的邮件报名无效。资格初审通过的,不能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初审未通过的,考生可于11月19日8:30至12:30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资格初审最终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现场报名的,现场告知资格初审结果,并签名确认。


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招考岗位,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组织考试(笔试和面试)


1.笔试


严格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2号)组织笔试。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分别命题,考察应聘人员的知识水平和能力素质,主要测试教育基础知识(含教育学、心理学等)和所报考岗位的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2025年11月22日9:30--11:10


笔试地点:海南省海口市海秀中路59号海南华侨中学高中部


考试为闭卷考试,考试时间100分钟,卷面总分100分,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的科目、招聘岗位需求合理划定,一般不低于试卷卷面总分的50%即50分;如笔试合格分数线低于试卷卷面总分50%即50分的,经主管部门和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划定。


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在海南华侨中学官网和海南华侨中学微信公众号上公示。


2.资格复审


笔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合格后方可领取准考证参加笔试,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复审须提交报名表及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面试


严格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3号)开展面试工作。面试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应聘人员确定。面试前,在海南华侨中学微信公众号、校园网站发布面试公告并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产生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采取教案书写(1课时)、微格教学(模拟课堂教学)和现场答辩三种方式。根据应聘者应聘岗位所涉学段、学科的微格教学课题,现场书写1课时教案,时间90分钟,然后进行15分钟的微格教学,再进行5分钟的现场问答,分数占比为教案书写20分、微格教学70分、现场答辩10分,总分100分,重点测试考生的教学实践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在候考区当场核对本人的抽签顺序号、准考证号、面试成绩,确认无误后签名离场。


4.考试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计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报考同一岗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加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综合成绩在海南华侨中学微信公众号和海南华侨中学校园官网上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应聘人员。


2.体检: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由海南华侨中学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自行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处理。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7天内向海南华侨中学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另外选择同级别或以上级别医疗机构复检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考察: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4.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携带三方就业协议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并根据入围公告规定时间提交本人已签名的三方就业协议书或签署《网上三方就业协议承诺书》。逾期没有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的,以及签订三方就业协议又自愿放弃的,均视为自行放弃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将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进行递补。2026毕业后凭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合格证书及人事档案等有关材料,于指定时间内到海南华侨中学报到统一办理相关手续后再进行体检、考察。


5.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予聘用。自愿放弃的,须提交自愿放弃书面说明。空缺的岗位名额,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在海南华侨中学公众号和海南华侨中学校园官网上发布。


(五)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在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海口市教育局官网、海南华侨中学校园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海南华侨中学调查处理。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在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海口市教育局官网、海南华侨中学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发布。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六)备案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有关程序报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七)办理聘用及相关待遇


1.海南华侨中学将通知拟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到。拟聘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限内报到的,学校可以取消其聘用资格。


2.海南华侨中学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毕业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由学校负责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5年内不得从海南华侨中学调出或参加各类招聘(录)考试。招聘人员享受的待遇按我市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3.受聘人员可凭《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办理党(团)关系、档案、户口迁移等相关手续。



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的情形的,应当实行回避。


(二)严格执行招聘纪律。如有违反《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三)公开招聘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招聘工作全部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问题反馈电话:吴老师13907633366;张老师:13698915994



咨询联系方式


地址:海口市龙华区海秀中路59号海南华侨中学高中部行政楼602办公室。


邮编:570206


咨询电话:林老师13322000707;刘老师13098947089


(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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