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北京师范大学实验学校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专业心理咨询师公告(第1号)
为进一步优化教育教学队伍结构,提升基础教育人才队伍质量,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516号)相关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专业心理咨询师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教育事业,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责任心强,有较强的团队协作意识;
(三)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心理咨询师二级及以上资格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专业理论功底深厚,专业领域成绩优异;
(四)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五)在编在岗人员应聘时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
(六)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七)应聘人员年龄要求45周岁(时间截止公告发布之日)以下。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4.社会信用有不良记录的人员、社会失信被执行人、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或被认定为报考不诚信的人员;
5.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