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指山市中医医院2026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员额人员公告(第1号)-海南-五指山市-事业单位-医疗-2026-备案员额制-五指山市中医医院

五指山市中医医院2026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员额人员公告(第1号)

五指山市中医医院2026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员额人员公告(第1号)

招聘8人6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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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11/2 09:00-2026/11/11 17:00

    为进一步充实五指山市中医医院人才队伍,缓解专业人才紧缺问题,参照《关于深化基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琼人社发〔2018〕295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等文件规定,结合医院发展需要,为做好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五指山市中医医院系五指山市差额拨款副科级事业单位,是一家以中医药为主,集医疗、教学、科研、中医康复、预防保健(治未病)及公共卫生服务等于一体的综合性中医医院。现设孔乐凯专家门诊、门急诊、老年医学科、治未病科、针灸科、儿科等24个职能科室。全院现有职工164人。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待遇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员额人员8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其中公开招聘5名,考核招聘3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福利待遇


    1.工资待遇:所招聘的员额人员在公开招聘、岗位聘用、职称评定、考核奖惩、薪酬分配、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解除聘用等方面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定执行;参照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列管理。


    2.岗位补贴:结合院内岗位空缺实际,为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对康复治疗技师岗、医学影像岗2个岗位给予补贴。被聘用至上述岗位的人员,已取得卫生系列中级职称的,可申请5万元补贴;已取得高级职称的,可申请10万元补贴。补贴由市级财政予以保障,自获批当年起按照一定比例分5年发放,服务期内自行离职的需退还已发放补贴并支付违约金6000元。


    3.其他福利待遇:聘用人员符合五指山市人才政策条件的,按规定享受对应的人才引入政策,如住房租赁补贴或购房补贴等。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


    3.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7.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将通过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http://wzs.hainan.gov.cn/)、五指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考生登录指定报考系统,在线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等。


    2.报名网址:http://www.qgsydwks.com/exam_detail.html?$$id=2115372279612538881$$


    3.报名时间:2026年11月2日9:00-2026年11月11日17:00


    4.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五指山市中医医院2026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员额人员报名登记表》(需本人签名,见附件2);


    (2)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正反面合并成一张图片);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证件照片;


    (4)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报考人员,须出具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


    (5)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码);


    (6)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和个人页合并成一张图片);


    (7)应聘时已与我省党政机关(含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应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考,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必要时应征得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8)报考岗位要求提交的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岗位所需的证明材料;


    (9)岗位有相关工作经验要求的,需提供从社保机构打印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记录、本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作证明(需标明工作岗位、工作年限,并加盖服务单位公章);


    (10)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范围:全部)。


    5.报名要求:每位报考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须对提交材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信息及材料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1.报考人员应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进行注册,填写并提交报考申请。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修改报名信息,补充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查或者改报其他职位。


    2.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公告的招聘条件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系统将于2026年11月11日17:00截止报名注册,资格审核时间为2026年11月2日9:00至11月12日17:00,应聘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于2026年11月12日17:00前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系统将于2026年11月12日17:00准时关闭。凡是因提交材料不齐全,或未按要求补充相关材料,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的,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3.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应聘人员所填内容及提交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对伪造、涂改(变造)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招聘违纪违规有关规定处理。


    4.公开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达到1:2以上方可开考,未达到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因未达到开考比例被取消岗位的初审合格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逾期未改报视为自动放弃。考核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名单通过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等渠道发布。


    (四)组织考试


    公开招聘岗位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招聘岗位仅采取面试方式。


    1.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的形式。


    (2)笔试内容:岗位所需专业理论知识。


    (3)笔试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及拟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等有关事项在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等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等额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考生提供材料不齐全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将取消其面试资格;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报送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考生自愿放弃的,取消面试资格。因以上情形出现的岗位空缺,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3.面试


    入围面试人员及通过资格初审参加考核人员名单、考核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在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等公布。


    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考场,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1)面试及考核方式:根据招聘岗位特点,采取答辩或实操加答辩相结合的形式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


    (2)综合成绩计算及公布


    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考生笔试成绩综合情况划定。


    面试(考核)成绩:为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成绩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聘用人选。计算方式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其余考官评分的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表决情况记录在册。同一岗位有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核成绩出现并列的,须进行加试(答辩),按加试成绩确定排名。


    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分数高者排名靠前;笔试和面试分数相同的则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排名。各部分成绩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考核、考试综合成绩及有关事项在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等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


    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用人员自行承担。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结果在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等公示。


    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除须当场或当日出复检结果的项目外,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7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由招聘单位组织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果。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考察


    体检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进入考察环节。由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的德、能、勤、绩、以及对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适应情况等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或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


    因不符合下列聘用条件或自动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需提交自愿放弃声明书,声明书中应明确放弃的应聘岗位、放弃原因等,由本人签名。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等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根据公示结果确定最终拟聘用人员,由市卫生健康委提请市委、市政府审批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本次招聘人员在五指山市的最低服务年限需满5年,含试用期,不含录用后规培时间。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则取消其聘用资格。本次招录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入职时须取得对应岗位所需执业资格证书。受聘人员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由医院选派参加规范化培训期间,若本人主动提出离职、单方解除聘用合同,须按约定返还医院实际支出的规培专项培训费用。


    五、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各项纪律规定。接受市纪委监委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在招聘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伪造、仿造、涂改招聘有关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


    (一)学历专业参照《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执行,该目录未列入的专业,按专业门类、名称及课程设置确定,由招聘工作专班按照具体岗位要求及专业一致性原则予以认定;


    (二)18周岁以上,38周岁及以下,即指1987年11月2日至2008年11月1日期间出生;18周岁以上,45周岁及以下,即指1980年11月2日至2008年11月1日期间出生;


    (三)报名咨询电话:0898-86638215;


    (四)报名系统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898-66782019,0898-66781890。


    (报名期间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的8:30-12:00,14:30-17:30。)


 


附件1:五指山市中医医院2026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员额人员岗位表


附件2:五指山市中医医院2026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员额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专业参考目录


五指山市中医医院


2026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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