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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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格落实残疾人就业比例相关政策要求,保障残疾人劳动权益,结合公司实际需求,海南省东方盐场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残疾人专项岗位人员1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海南省东方盐场有限公司残疾人员1名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有效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四级残疾证;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刑事处罚;
3.具备较强事业心和责任心。
三、管理人员岗位任职
资格和相关要求
1.任职资格
(1)政治立场端正,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不良从业记录;
(2)具有担当意识和敬业精神,工作严谨细致;
(3)具备优良的职业素养,能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工作方向
(1)具备办公软件操作能力,且有质量检测、资产管理经验者优先。
3.基本要求:
(1)年龄在40周岁以内;
(2)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东方自媒体等在线平台渠道发布招聘信息。
(二)时间
报名时间截止至2026年7月14日。
(三)报名方式
通过发送电子邮件至海南省东方盐场有限公司党群综合部工作邮箱dfyclgk@163.com,邮件中需包含简历、应聘申请表(格式:岗位+姓名)、相关证件证书的扫描件(合并至一个PDF),邮件统一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
(四)简历筛选
党群综合部对应聘人员的简历根据任职资格要求进行初步筛选,符合岗位招聘基本条件的可纳入候选人名单。
(五)考试内容和时间
考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采取“笔试+面试”等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招聘岗位有3人以上报名,即可组织进行综合能力测试。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测评结果,针对笔试、面试均通过人员,统筹考虑应聘人员与岗位匹配度并根据面试考核成绩进行择优录取。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放弃造成遴选名额空缺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1.体检
体检按照国家、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2.考察
按照相关招聘要求进行考察,重点了解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情况、德才表现、工作实绩、本人意愿,查阅其人事档案等,考察了解情况向东方盐场有限公司支委报告。
(七)公示和录用
入围人选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向海南省东方盐场有限公司支委报告,经支委会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东方盐场有限公司将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职位名称、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学历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实名举报。
公示无异议的或者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不符合录用有关规定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在20个工作日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五、薪酬待遇
根据企业薪酬体系、企业经营效益、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等情况决定聘用人员薪酬标准,并按照国家有关法规给予“五险一金”、工会福利、健康体检等相关福利待遇。
联系人:黄女士136275164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