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2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
一、单位基本情况
我校创办于1972年10月,位于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涯路19号,是海南省教育厅直属的五所重点完全中学之一,系省财政全额拨款供养的事业单位。我校先后被评为“海南省一级(甲等)学校”“海南省新课程改革先进集体”“海南省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团省委“五四红旗团委”“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海南省中小学美育示范校”等荣誉称号。2017年荣获全国年度500强高中“海南省最佳学校奖”“海南省影响力品牌奖”。2018年以来先后荣获清华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武汉大学、四川大学等高校优秀生源基地校称号。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坚持宏观管理与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四)坚持按发布的岗位条件招聘。
三、招聘单位、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及范围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共2人,其中,中学语文教师1名,中学物理教师1名。具体详见《海南省农垦中学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职位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7.应聘时已与我省党政机关(含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应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考,按照人事管理权限,须征得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附件

